上诉人(原审原告):冯立松,男,1972年2月29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北京市顺义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昌锁,北京权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袁恺曼,北京权鼎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邮票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胜古中路2号院8号楼四层415室。
法定代表人:谭小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福建,男,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鑫,北京市博友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冯立松因与被上诉人北京邮票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邮中心)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9)京0105民初979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1月26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冯立松之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昌锁,被上诉人北邮中心之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鑫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冯立松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冯立松的全部诉讼请求;2.本案诉讼费用由北邮中心承担。事实和理由:一审判决对何为现货交易何为非法的证券、期货交易认识错误。一、冯立松在北邮中心交易平台中进行的交易并非真实的现货交易。二、一审判决认为北邮中心组织的交易存在实物、具备实物交割,因此不是期货交易,是对期货交易和现货交易的区别认识错误。三、一审判决书第六页第二段至第七页第一段(审理查明部分的内容)所认定的事实并无证据予以证实,仅是北邮中心一方的单方陈述。不能证明在冯立松开户时已经履行风险提示的义务以及投资者适当性义务。四、一审判决书第七页第二段一审法院认定的有关北邮中心所述事实没有证据予以支持,且该部分内容表明一审法院对如何认定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认知错误,其将案件认定重点放在是否能够提货上。而对交易目的、交易方式、交易对象等现货与期货的区别均未进行任何认定和证据采信。另外,匿名交易是指在订立交易合约时,不知道谁在卖谁在买,与谁成交,能否成交均由电子系统撮合。由于该交易标的物可以剥离其所有者的影响而独立存在,因此极大地提高了其标准化、流动性水平,从而成为资本市场特有的交易方式,因具有不同于现货交易的一般规律,不宜为商品现货市场采用。一审法院错误的认为提货单上可以显示提货人姓名、账号等信息就不是匿名交易。五、一审法院判决书第八页第一段至二十页第二段(另查一内容)存在严重误导和错误认定的情形。首先,一审法院未区分北邮中心提交的交易规则、管理制度、会员管理制度、投资者适当性制度(风险控制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等文件是否与在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备案的一致。如果一审法院认定该事实,至少要向北京市金融工作局调取相关备案档案才能予以认定,这是基本证据规则。事实上冯立松已经提交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向冯立松提交的举报答复,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已经明确北邮中心存在未经品种变更交易规则,明显实际实施的交易规则并非备案的交易规则,一审法院予以忽略。其次,一审法院并未对本案交易实际的交易规则进行查明。冯立松起诉的理由或本案争议交易就是北邮中心施行的交易规则属于非法证券、期货交易,一审法院选择对该事实不以查明,对冯立松一审提供北邮中心交易规则的证据不予采信,最终错误认定事实。再次,仅以北邮中心提交的证据就足以认定本案非现货交易,而是非法的期货证券交易。一审法院不在乎是否实际履行,以及如何履行。六、一审法院判决第二十页第三段至第二十一页认定的有关仓储的内容,没有充足证据予以证明,且与本案交易性质的认定没有关联性。本案应从交易目的、交易形式、交易对象等标准进行认定。七、一审判决第二十四页第二段查明事实中,遗漏北邮中心被整改的原因是未经审批上线交易品种、变更交易方式的内容。八、一审判决第二十四页第四段本院认为的“交易价款直接通过交易账户、资金账户进行”的认定错误。本案交易不发生直接的交易价款结算,北邮中心也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买卖双方的交易账户和资金账户存在价款结算。本案只存在冯立松与北邮中心之间的保证金结算。这一点从交易规则和冯立松的资金账户可以证实。九、一审判决书第二十五页第二段认定“北邮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在设立时已经报备并通过审查,其中交易制度、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符合37号文、38号文的确认”没有证据予以支持,且与一审证据冲突。十、一审判决认为北邮中心“发布了公告、平台上也有对投资入金、交易风险的合理提示”没有证据证实,仅是北邮中心的陈述和一审的推测。北邮中心并未提供冯立松注册时应保留的注册信息,而该信息依规则系北邮中心应当予以保存的。且风险提示不能免除合同无效应承担的返还责任。十一、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上文已述,冯立松起诉所主张的本案采取涨跌幅制度、保证金制度、T+0交易、不需要实物交割、电子撮合、匿名交易、集合竞价等事实均已经充分得到证实,一审驳回冯立松的请求错误。北邮中心违反37号文、38号文、证监会111号文,在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情况下从事非法的证券、期货交易,违反《期货管理条例》第四条、六条、十五条的规定,以及《电子商务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五十八条的规定,应当认定无效并返还交易资金。十二、根据一审认定事实,本案实际采用电子撮合、匿名交易、T+0、保证金制度、涨跌幅制度,符合集中交易,违反国家金融政策、扰乱市场秩序和商务部规章,按照九民会议纪要意见,本案交易无效。十三、一审判决对证据的采信和理论脱离了本案的争议焦点。冯立松起诉争议焦点不是设立是否合法,而是实际经营过程中违反了当时申请设立时所批准的规划用途以及政府监管部门所下发的其应当遵守的法律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交易,如《市场商品现货交易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因为其设立的是一个现货交易场所,应当采取单项竞价和协议竞价。一审没有对争议事实进行相应的查明和认定,只依据北邮中心一方提交的证据进行认定,没有对其提供的证据予以查实。北邮中心提交的最后一份证据网页打印件可以充分否定其之前所提交的证据,其设立时是一种交易模式,实际运营时采用的是证券发售、申购以及期货相应的交易模式。北邮中心提交的相关的证据都是北京邮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备案的证据,而北邮中心并没有提交过任何相关备案材料,也没有经过国家邮政总局的批准设立,海淀区人民法院(2018)京0108行初1125号行政判决书中已经认定过相关的事实。即北邮中心所提交的证据都不是该公司的证据,但一审法院全部予以采信了,而且这只是设立过程中,不是交易过程中的证据。
北邮中心辩称,同意一审判决,不同意冯立松的上诉请求。冯立松在涉案平台上进行的交易,包括其他该平台的用户,都是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购买,之后交易成功就全额交易价款,而且支付交易佣金,并非期货交易的这种保证金杠杆的交易。针对冯立松上诉理由第六条的事实,冯立松起诉之前还有其他平台的客户也提出了同样的请求,在其他案件中法院已经去北邮中心的仓储现场查看过了。
冯立松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判令冯立松在北邮中心交易平台的全部交易无效;2.判令北邮中心返还投资款306209.99元,并支付利息(以306209.99元为基数,自2017年8月1日及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计算)。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冯立松在北邮中心平台注册,取得2102****0003交易账号。此后,冯立松自行操作,从申购开始,在该平台上陆续买入卖出藏品。2017年5月31日以后,北邮中心交易平台停止交易。冯立松入金至平台共计417000元,出金110870.11元,共买入5笔、卖出9笔、发行人卖出1笔、新股申购4笔、认购中签4笔、中签返款4笔、认购配号4笔、其他(含权益登记)2笔,净佣金(交易手续费)发生774.28元。截至2019年7月25日,冯立松账户内尚有102000捆“53年壹分纸币捆”,剩余资金0元。交易期间冯立松不曾申请过提货。
一审诉讼中,北邮中心说明会员注册流程是:在北邮中心官方网站选择免费注册会员,进入注册页面后需要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补充说明》《入市协议书》”项(三份文件可点击进入阅读)才可进行网上注册,账户类型需选择个人或机构,交易用户有指定经纪商的可选择并输入经纪商编码,若没有指定经纪商则选择不指定经纪商,由系统自动分配,之后需要输入姓名、交易密码、手机号、动态验证码等,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给用户开设交易账号,并发送至用户手机上。用户需输入自己的账号、密码登录到网上营业厅,进行银行卡签约,安装民生银行安全控件、校验身份,点击绑定个人银行卡,进入内嵌民生银行市场通界面,校验输入民生银行市场通密码完成绑定。入金时从绑定的银行卡向民生银行市场通账号转账即可。交易平台申购流程是:打开北邮中心软件,输入交易账号及密码登录,其间需勾选已阅读风险提示,进入新品申购界面即可见操作区,选择可申购藏品,根据可用资金填写买入数量(可用资金额与拟买入总价等额),确认发出委托,之后可进行申购查询。此外,北邮中心表示:托管挂牌需要提交入库申请书(一式四联,北邮中心留存第一、四联,鉴定公司留存第二联,挂牌申请人留第三联);客户可申请提货。北邮中心提供的入库申请书上载有藏品代码、交易账号、挂牌参考价格、藏品名称、申请人姓名、参考鉴定费、藏品类别、申请挂牌数量等藏品申请托管信息内容,另有鉴定机构意见(鉴定数量、合格数量、鉴定负责人、鉴定日期、鉴定机构公章)、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北邮中心托管中心专用章以及挂牌费收讫章等。
冯立松表示:冯立松是从平台买入、卖出时并不清楚具体买家是谁,也从未申请过提货。北邮中心称:客户可随时向北邮中心申请提货,填写提货申请单并签署出库确认书,其中提货申请单上载有相应的客户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申请日期、藏品名称、藏品数量、交易账号、提货人信息等,并有交易用户确认提货的签名和手印;出库确认单上载有提货申请单编号、出库地点、提货明细(列明提货人姓名、账号、藏品代码、藏品名称、提货数量),并有北邮中心仓库业务专用章及收货方签名按印。
另查一,2014年2月18日,北京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清理办公室)出具《关于拟批准设立北京邮票交易所有关情况说明的函》,内容为:北京邮票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邮所)已经国家邮政局批准筹备,拟采取公司制组织形式,由邮联与邮通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亿元;北邮所将以邮票及相关收藏品现货交易和占有权为核心,采取网络平台竞价、实体平台竞价及挂牌协议交易的方式,开展邮票、集邮票品、钱币卡及相关收藏品交易;北邮所负责组织交易活动,提供交易服务,交易标的的确权登记、鉴定估值、保险保管、资金清算等工作由第三方行业权威机构承担;为保障会员交易资金安全,北邮所实行交易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北邮所将依托邮联行业优势、利用邮政系统遍布全国的网络服务体系,建立统一、集中、开放、权威的邮票及相关收藏品第三方交易平台,营造诚信的市场环境,提高中国邮票及相关收藏品交易市场的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北邮所将大力推动藏品现货与占有权交易的市场化,促进藏品投资资本的多元化,提高藏品检测、鉴定、评估、行业咨询等中介服务规范化,成为最具规模的邮票及相关收藏品交易综合服务平台;经审核,北邮所的设立申请材料内容完整,交易制度、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符合《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以下简称38号文)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以下简称37号文)有关规定。
同年6月26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发布《关于北京邮票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批复》,同意邮通公司等2家股东筹备设立北邮中心;同意北邮中心经营的业务包括提供邮票、集邮票品、钱币卡与相关收藏品交易服务,经纪、代理、信息交流、业务培训、展览展示,邮票、集邮票品、钱币卡与相关收藏品技术成果市场资讯调查、咨询服务、国际合作,检测、鉴定评估、技术培训、技术开发、投资服务和其他授权委托的相关交易服务(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同意北邮中心按报送的交易制度、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依法合规开展上述业务,规范运行;北邮中心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守38号文、37号文及《北京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时报告经营过程中的相关事项,不得违反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
北邮中心申请设立过程中提交了交易规则、管理制度、会员管理制度、投资者适当性制度(风险控制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等文件,设立后营业中,北邮中心网站上发布了上述文件。其中交易规则规定:北邮中心是定位于首都辐射全国针对以邮票及集邮票品、钱币卡与相关收藏品(以下简称藏品)相互交易为对象的第三方中介服务平台;集邮票品包括邮资凭证(包括邮票、邮资符志、邮资信封、邮资明信片、邮资邮简、邮资信卡等)和集邮品(指邮资凭证的制成品或者仿印仿制邮票图案的制成品);钱币卡是指国家货币法定发行机构或相关行业权威机构发行的各种类型和各种具有货币价值的纪念币,以及具有相当价值的纪念卡、充值卡、球星卡等,相关收藏品是指与邮票及集邮票品相近似的具有历史文物和收藏价值的书信、书籍、刊物、手稿、文稿、笔墨文房四宝及名人字迹、证书、徽章、票证、铭誌等民间珍藏物;北邮中心为会员提供藏品交易的中介服务平台,主要业务是确保对进入交易平台交易的藏品提供全程技术性与权威性相结合的品质鉴定、价值评估、信息咨询、资金托管、中介服务;北邮中心主要负责搭建交易平台和组织交易活动,提供相关信息交流、技术咨询,确权登记、鉴定估值、保险保管、资金清算等工作由北邮中心指定的行业权威机构合作完成;交易模式是交易双方在交易所平台上通过申报达成协议,采取网络平台竞价或实体平台竞价、线上交易线下交割相结合完成转让的交易模式;交易所实行会员注册管理制,参与藏品交易的自然人、公司法人或其他法人组织均需注册成为会员后才能参与交易,非会员不得进场交易;会员分为一般会员和高级会员,会员必须成功实名注册,并与北邮中心签订入市交易协议;申请藏品进场交易的会员应按照北邮中心规定缴存一定比例的交易保证金;审核通过后,会员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选择网络平台竞价交易、实体平台竞价交易、挂牌协议交易之一进行交易;网络平台竞价交易是指挂牌方将交易藏品供求信息在北邮中心网络平台上公布,对外发布信息,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藏品报价期满后最高有效报价者成为最终受让方,并由北邮中心协助交易双方签订电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藏品交易合同》的交易方式;实体平台竞价交易是指由交易所指定的第三方专业拍卖机构,根据国家关于拍卖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和北邮中心合作,在北邮中心交易大厅举行的竞价拍卖活动;挂牌协议交易是指挂牌方将交易藏品相关信息在北邮中心网络平台系统上公布,对外发布要约,摘牌方确定意向后摘牌应邀,并由北邮中心为中介确保双方签订北邮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交易保证合同》《藏品交易合同》的交易方式,摘牌方式包括接受要约与协商要约;北邮中心的交易模式中,设定不可转让交易,藏品交易完成后,进行藏品与货款交割的方式是T+N,规定当天成交后,第N天交割藏品与货款(N是指7个工作日内);北邮中心为保护藏品转让方的利益,事先规定回购价,在回购价以下藏品持有人可以回购所卖收藏品;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法定节假日闭市;北邮中心在结算银行开设交易资金专用结算账户,并在交易系统为会员开通交易资金账户,对会员的交易资金(含交易保证金和交易本金)与北邮中心自有资金严格实行分账管理,保证会员结算账户交易资金的安全,防止资金挪作他用;会员应在结算银行开立自有资金账户,结算银行对会员的自有资金账户与其交易资金账户进行绑定,会员的出金或入金往来在交易资金账户和其自有资金账户之间划转,会员无论以何种方式完成藏品交易,均须通过北邮中心系统划转交易资金;托管的藏品一经封存,未经北邮中心和藏品持有人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查看、提取,交易双方应根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按期进行资金和藏品的交割等。会员管理办法规定:申请成为会员应当提交经签字盖章的入市协议书等,申请人须交纳入会资格费(一次性收取,不予返还)和信用保证金(如不存在北邮中心依据有关交易规则等制度或办法扣除的情形,将在申请人退会或出现其他终止会员资格时一次性返还);获得批准和备案,并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后,即正式取得会员资格,7日内应在北邮中心指定的托管银行开立自有资金账户,与托管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一般会员与高级会员均可在交易所平台参与藏品交易,均有官方网站信息浏览及会员页面访问权等,区别在于一般会员可授权浏览挂牌藏品交易信息和其他相关资料,高级会员可全权浏览和下载上述信息和资料,一般会员可接受网络平台业务指导,高级会员可享受一对一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一般会员可有偿参与北邮中心的藏品鉴赏培训、交流等活动,高级会员可免费参与上述活动等。投资者适当性制度(风险控制书)载明宏观经济风险、政策风险、账号密码泄露风险等挂牌交易风险,并提示合理配置个人资产,不要投入全部财产,不要使用生活必需资金进行投资,不要因投资造成家人生活困难,客观评估个人投资抗风险能力,选择恰当的投资品种,在交易前冷静思考,正确运用投资策略,认真了解所投资的藏品,认真阅读交易规则和相关规章制度,提高抗风险能力等。
此外,北邮中心网站上还发布了交易规则的实施细则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补充说明。实施细则内容包括:电子交易是指交易用户通过互联网进入交易系统,依照交易规则进行买入或卖出、收付货款和交收邮票及相关收藏品等交易业务的活动;电子交易系统是指北邮中心为交易用户提供的对交易用户邮票及相关收藏品进行挂牌交易的电子商务平台;北邮中心为交易用户提供在电子交易系统上进行邮票及相关收藏品交易的专用虚拟终端,每一终端都附有相对应的电子签名,每个账户对应分配的具有唯一性的数字组合为交易账号;交收是根据该办法和相关交收规则,按照电子交易合同的约定,买卖双方对合同约定的邮票及相关收藏品、资金所有权办理转移手续的过程;保管方是指由北邮中心指定的第三方专业仓储机构;藏品以北邮中心公布的名单为准;北邮中心电子交易方式之一为挂牌协议交易(即北邮中心认定的交易用户通过挂牌电子交易系统,输入交易用户邮票及相关收藏品的买卖相关信息,经北邮中心挂牌交易系统,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以挂单应价方式达成交易的邮票及相关收藏品买卖行为);邮票及相关收藏品入库具体品类、挂牌参考价、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以北邮中心发布的公告为准;交易用户办理入库手续前,须通过北邮中心注册交易账户、完成银商关联绑定(同一身份证号、同一手机号仅可注册一次),并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入库申请;交易用户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入库材料及办理入库的邮票及相关收藏品前往北邮中心指定鉴定地点,经北邮中心核实交易用户身份信息、交易账户信息及入库申请等内容一致后,将邮票及相关收藏品交鉴定机构当场鉴定,交易用户身份信息、交易账户信息及入库申请等内容不一致的不予鉴定;鉴定机构根据北邮中心公布的鉴定入库标准对邮票及相关收藏品出具鉴定意见,并以当月挂牌参考价为基准向交易用户收取鉴定费用,具体费用标准以北邮中心发布的公告为准;邮票及相关收藏品通过鉴定的,交易用户须于通过鉴定后2个工作日内以公告挂牌参考价为基准向交易账户划转足额挂牌费,其中挂牌费作为交易用户办理邮票及相关收藏品鉴定入库、挂牌交易的服务费用;北邮中心确认交易用户划转足额挂牌费后,直接将其扣除,并于扣除后向交易用户的交易账户交付相应数量的邮票及相关收藏品仓单;交易用户逾期未向交易账户划转足额挂牌费,北邮中心将视为入库无效或收取滞纳金;已入库未挂牌的新品类邮票及相关收藏品,单品总价值达到50万元(按公告挂牌参考价计算),由北邮中心根据公告的规定将预留部分入库邮票及相关收藏品用于申购,具体申购价、时间、数量、方式等内容以北邮中心发布的公告为准,申购价即为新品类邮票及相关收藏品的首日挂牌价,如公告中未规定邮票及相关收藏品申购等方面内容,则直接挂牌交易;交易用户可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划入全额交易价款及交易佣金进行申购,申购成功则全额交易价款及交易佣金实时冻结;申购结束后,实际申购数量小于可申购数量则所有申购全部退回,实际申购数量等于可申购数量则所有申购全部成交,如实际申购数量大于可申购数量,则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摇号,并最晚于下一个交易日产生中签结果;中签结果产生后,交易系统根据交易用户中签数量实时扣除其冻结的交易价款及交易佣金,交易用户可通过交易系统查询中签结果及交易账户中持有的新品类邮票及相关收藏品数量,未中签部分的交易价款及交易佣金于中签结果产生后的下一个交易日解冻,届时交易用户方可操作出金;新品类邮票及相关收藏品申购完成后,按北邮中心发布的公告正式挂牌交易;已交易品类邮票及相关收藏品后续入库包括比例入库(交易账户中持有该邮票及相关收藏品的交易用户均有资格按照公告发布当日下午15时实际持有数量的一定比例办理入库,后续入库具体时间、比例以北邮中心发布的公告为准)、配转入库(所有交易用户均可以按照北邮中心公告计划后续入库公告要求办理入库,入库完毕后按照一定比例将后续入库的一定比例邮票及相关收藏品转送给原持有该邮票及相关收藏品的交易用户,具体时间比例以北邮中心发布的公告为准);具备任一后续入库的启动条件(包括已交易品类邮票及相关收藏品线上首次出现连续3个交易日交易结束时的挂牌价高于前一周周五发布的现货参考价(现货参考价由北邮中心采集北京、上海等现货市场价格得出,于每周五交易结束后公布)的整数倍(整数倍须大于/等于2)时,同时持有该邮票及相关收藏品数量超过50%的交易用户提出申请后续入库;持有已交易品类邮票及相关收藏品数量超过该邮票及相关收藏品可交易数量50%的交易用户可提交后续入库申请;北邮中心可根据邮票及相关收藏品交易价格波动异常情况,单方面发布后续入库公告),后续入库方式可以选择上述比例入库与配转入库任一方式;交易时间、出入金及银商关联时间均以北邮中心发布的公告为准,交易总量以实际入库的邮票及相关收藏品数量为准,交易方式为挂单应价交易,资金结算方式为全额交易价款及交易佣金结算;交易实行有效挂单原则,邮票及相关收藏品为首次正式挂牌交易的,其挂单有效价格区间为该邮票及相关收藏品首日挂牌价的(1+30%)以内,后续每个交易日的挂单有效价格区间为当日交易开始时挂牌价的(1+10%)以内,北邮中心可根据邮票及相关收藏品交易价格波动或市场运营情况适时发布公告调整涨跌幅范围,具体以发布的公告为准;后续每个交易日交易开始时的挂牌价为前一个交易日14:57-15:00期间的成交均价(按该时刻内邮票及相关收藏品的成交价格总和除以成交数量计算),若该期间未有成交的,则当日交易开始时的挂牌价为其前一个交易日最后一笔成交价格,若当日未有成交的,则后一个交易日交易开始时的挂牌价为前一个交易日交易结束时的挂牌价;参与邮票及相关收藏品交易须按交易价款的一定比例通过交易系统一次性交纳交易佣金,具体比例标准和交纳方式以北邮中心发布的公告为准;交易用户可在交易时间内操作邮票及相关收藏品挂单买卖,卖方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挂单后,买方通过交易系统从资金结算银行账户向交易账户内划入足额资金,按“先到先得”原则购买,交易成功则全额交易价款及交易佣金实时扣除,买方买入邮票及相关收藏品后可于交易成功当日起通过交易系统继续交易或申请提货;交易时间内,买方通过交易系统挂出买单后,该笔买单所对应的交易价款及交易佣金被冻结,卖方挂出卖单后,该笔卖单所对应的邮票及相关收藏品被冻结;卖方卖出邮票及相关收藏品所得的交易价款须在下一个交易日方可从交易账户划出;邮票及相关收藏品入库保管后,北邮中心根据不同的邮票及相关收藏品品类收取保管费,具体以公告为准;已交易品类邮票及相关收藏品提货设最小提货单位、最小提货累加单位,每个自然月的第二周周四/周五,根据交易用户申请的提货数量,北邮中心按一定比例收取相应的提货手续费;交易用户须按上述规定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提货,自行打印提货单,并在北邮中心通知的提货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及提货单到指定提货地点提取,如委托他人提货的还另须提供提货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交易用户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提货后,提货部分的邮票及相关收藏品被冻结,如交易用户自行撤销提货申请,则申请提货部分解冻,可继续交易;在挂单状态的邮票及相关收藏品不能申请提货;已入库的邮票及相关收藏品由保管方代交易用户进行全程投保,投保方式依照保管方现行惯例执行,被保险人为北邮中心,邮票及相关收藏品挂牌交易过程中,若入库的邮票及相关收藏品发生毁损,则北邮中心按3种情形分别确定损失并代理对交易用户进行索赔和支付;已交易用户参与邮票及相关收藏品挂牌交易存在盈利的机会,也存在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政策风险、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其他风险等。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补充说明告知用户:通过北邮中心进行邮票藏品交易或提取邮票藏品等相关操作时,可能会获得邮票藏品收藏、投资带来的收益,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特提供该补充说明,请交易用户在参与交易前认真详细阅读,另罗列宏观经济风险、交易风险、保管风险、交易用户操作风险(交易用户务必认真阅读并遵守交易规则等北邮中心管理规定,并及时关注北邮中心发布的公告,如交易用户未按上述规定要求参与邮票藏品交易,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损失)、价格波动风险(价格波动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在价格波动中,邮票藏品交易可能给交易用户带来损失,交易用户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提货风险等11种风险。
此外,北邮中心网站曾发布关于严禁代客交易、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等行为的申明,及关于“1953年壹分纸币(捆)”“普23北京民居套票”“民族大团结版票”等各类藏品入库申请、申购结果的公告等内容。其中,藏品入库申请公告均就具体藏品信息入库和提货的申请时间、预计摇号时间、鉴定入库时间、现场收取挂牌费和鉴定费的收费标准及鉴定要求等进行明确了说明。
另查二,北邮中心作为乙方与甲方北京×××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有《仓储保管之合作协议》,双方约定:乙方(运营的交易平台能够提供邮币,包括钱币、邮票、邮资封片、磁卡及票证等标的物挂牌交易)租赁甲方仓库作为标的物仓储场地,用于存放通过交易平台挂牌交易的标的物,甲方作为场地出租方履行其场地的日常管理、安全、适格义务;仓储物品为在交易平台挂牌交易的标的物,乙方是唯一有权下达标的物出库指令的一方,甲方办理标的物出库须以加盖乙方公章的提货申请单作为唯一有效的出库凭证,具体操作流程以北邮中心出库流程确认书(合同附件2)为准;甲方有权收取仓储服务费,标注为每日每平方米计费2.3元;甲方提供运输服务另收取运输服务费;仓库管理双方共同进行等。
北邮中心另作为承租方(乙方)与出租方(甲方)北京×××装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签有仓库租赁合同,约定:甲方将北京市顺义区×××号院内房屋的仓库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每间48平米*9间,合计面积432平方米;用途为仓储,租赁期限为3年,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租赁物年租金为127200元/年,自2020年7月1日起,租赁物年租金每年增长5%,为133560元/年等。
另查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向北邮中心签发财产综合保险保单2份,分别载明:投保人、被保险人均为北邮中心,保险标的为邮票和粮票,保险金额分别为239527018元、146066322.2元,以现货参考价确定保险价值,保险金额确定方式是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提供入库单,被保险人根据入库单显示的品名、数量参考保险标的投保前最近的市场参考价值向保险人申报,以此作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保险期限分别为自2016年10月29日零时起至2017年11月28日二十四时止、自2017年11月20日零时起至2018年11月19日二十四时止,保险利益为保险公司知晓并同意保险标的所有者为被保险人交易平台各交易用户,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所有权,仅作为平台方代交易用户进行投保并接受赔偿等。
2015年12月,北邮中心作为甲方与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为中国民生银行×××营业部)签订了“市场通”服务协议。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市场通”服务;甲方在乙方开立实体账户,乙方为该账户开通虚拟账户功能;会员进行注册操作,录入相关信息,甲方审核通过后向乙方系统发送电子指令,在实体账户下生成会员子账户,账户的设定规则根据乙方系统进行生成,乙方系统建立会员编号,会员子账户与会员银行结算账户的绑定关系,用于以后对会员资金的结算和清算服务;入金服务,即会员可通过网银、手机银行或柜台从会员银行结算账户向会员子账户发起汇款,也可通过民生银行提供的跨行收付款平台发起入金交易,入账成功的,子账户和实体账户余额同步增加;出金服务,即会员主动发起出金,由会员申请,甲方审核通过后向乙方系统发送电子指令,从会员子账户向绑定的会员银行结算账户汇款,子账户和实体账户余额同步减少;交易资金清算服务,即会员之间发生交易,甲方实时或定时向乙方系统发送电子指令,完成买方会员子账户、卖方会员子账户或其他子账户之间的交易资金清算;会员申请修改注册信息,甲方审核通过后向乙方系统发送电子指令,更新相关信息;会员子账户计结息服务,即甲方可以为会员子账户设置计息方式和结息周期,乙方系统支持自动或手工分配利息;甲方应保证发往乙方系统的所有电子指令是真实、合法和准确的,乙方仅限于根据甲方指令提供会员子账户联动开立、会员出入金、交易资金清算等服务;甲方应保证在乙方开立的实体账户不购买支付凭证,不存取现金,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该账户的对外划转只限于入金退款、会员出金、支付交收货款、支付手续费或利息、在会员出具书面委托情况下归还会员在银行因交易而产生的特定融资等用途,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反该款约定的申请;甲方及其会员应保证登记的白名单银行结算账户是真实、合法和准确的,该账户是乙方进行出金的唯一依据;甲方不正当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大量会员子账户但不使用,非基于真实交易背景或业务要求在虚拟子账户间进行转账,发生以上情形的,乙方有权取消对甲方的“市场通”服务,甲方对此不持任何异议等;对本协议下涉及每一会员子账户的每一交易和行为,甲方和该子账户会员共同向乙方负连带责任;入金手续费、出金手续费均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如通过网关支付模式进行入金操作,则B2C模式项下,按每笔成功交易额的0.2%,B2B模式项下,按每笔交易10元收取,出金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按5.5元/笔收取,出金金额在5万元(含)以下的,按1元/笔收取等。
另查四,2017年2月3日,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以下简称银监会办公厅)发出《关于商请督促商业银行限期停止为违规交易场所提供金融服务的函》,提出结合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方案及《关于做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商请于2017年3月15日前,通知并督导类商业银行限期停止为后附名单中违规交易场所提供金融服务。该函后附名单中北邮中心在列,地方政府督促整改情况为正在整改。
一审法院认为,冯立松自行选择注册成为北邮中心平台会员,注册中勾选已阅读并同意相关的协议、提示,双方据此成立合同关系,具体权利义务以相关协议所载为准。第一,依据协议,北邮中心提供平台服务,冯立松在平台上自主与其他平台注册用户发生交易。买卖交易价款直接通过交易账户、资金账户进行,北邮中心收取交易手续费。冯立松与北邮中心是平台用户与平台服务提供者的关系。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现没有证据表明北邮中心成为冯立松在平台上买卖交易的相对一方。冯立松有关北邮中心操纵交易的主张缺乏依据,一审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北邮中心平台经核准设立,相关交易规则等在设立登记时已经报备并通过审查,其中有关于其交易制度、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符合37号文、38号文的确认。北邮中心官网披露、平台上记载的与登记报备的相同。从有关交易模式等规定内容看,卖方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挂单后,买方通过交易系统从资金结算银行账户向交易账户内划入足额资金,按“先到先得”原则购买,交易成功则全额交易价款及交易佣金实时扣除,表明非保证金杠杆交易。藏品入库、保管、提取等均有相应的制度约束;交易时间内,买方通过交易系统挂出买单后,该笔买单所对应的交易价款及交易佣金被冻结,卖方挂出卖单后,该笔卖单所对应的邮票及相关收藏品被冻结;买方买入邮票及相关收藏品后可于交易成功当日起通过交易系统继续交易或申请提货;交易用户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提货后,提货部分的邮票及相关收藏品被冻结,表明交易标的物客观存在并可实物交收。结合藏品保管场地及实物的现场勘验情况,以及案外人提取货物的实例材料,一审法院有理由相信北邮中心平台撮合交易具备现货买卖的基本条件。2017年,主管机关有关北邮中心平台产品未经过审批上线的答复,并非对平台交易模式、交易效力的否定,属于是否违反行政管理性规定的结论。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入市协议书》所确立的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平台提供的交易模式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规定,冯立松主张双方所签《入市协议书》无效,缺乏依据,一审法院不予支持。第三,北邮中心发布了公告、平台上也有对投资人出入资金、交易风险的合理提示。冯立松自行办理入资、自行操作交易,入资及交易行为均基于行为人自主行为的,如有损失应由行为人自行负担。如上分析,冯立松主张全部交易无效,并以此提出返还出资、支付利息等诉讼请求,缺乏依据,一审法院不予支持。据此,一审法院于2020年11月7日作出判决:驳回冯立松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审中,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条的相关规定:“期货交易是指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进行的以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货合约是指期货交易场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期权合约,是指期货交易场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物(包括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合约。”《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第七条规定:“商品现货市场交易对象包括:(一)实物商品;(二)以实物商品为标的的仓单、可转让提单等提货凭证;(三)省级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其他交易对象。”第八条规定: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的实物商品,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担保责任的法律法规,并符合现行有效的质量标准。第九条规定:商品现货市场交易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一)协议交易;(二)单向竞价交易;(三)省级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其他交易方式。第十条规定:“市场经营者不得开展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禁止的交易活动,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本案中,北邮中心提供平台服务,冯立松自行注册成为北邮中心平台会员,冯立松在平台上自主与其他平台注册用户发生交易。买卖交易价款直接通过交易账户、资金账户进行,北邮中心收取交易手续费。冯立松与北邮中心成立平台用户与平台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合同关系。关于北邮中心的交易模式,冯立松诉讼主张涉案交易为期货交易,对此,北邮中心不予认可,认为其系现货交易。根据双方的诉辩意见,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为北邮中心平台的交易模式以及合同效力问题。对此,本院分析如下:
首先,北邮中心平台经核准设立,相关交易规则等在设立登记时已经报备并通过审查,其中有关于其交易制度、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符合37号文、38号文的规定。
其次,从有关交易模式等规定内容看,卖方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挂单后,买方通过交易系统从资金结算银行账户向交易账户内划入足额资金,按“先到先得”原则购买,交易成功则全额交易价款及交易佣金实时扣除,表明涉案交易没有杠杆和保证金交易。
再次,藏品入库、保管、提取等均有相应的制度约束;交易时间内,买方通过交易系统挂出买单后,该笔买单所对应的交易价款及交易佣金被冻结,卖方挂出卖单后,该笔卖单所对应的邮票及相关收藏品被冻结;买方买入邮票及相关收藏品后可于交易成功当日起通过交易系统继续交易或申请提货;交易用户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提货后,提货部分的邮票及相关收藏品被冻结,表明交易标的物客观存在并可实物交收。结合藏品保管场地及实物的现场勘验情况,以及案外人提取货物的实例材料,可以证明北邮中心具备实物交割的能力和条件,且进行了实物的托管入库工作。
最后,主管机关有关北邮中心平台产品未经过审批上线的答复,并非对平台交易模式、交易效力的否定,属于是否违反行政管理性规定的结论。目前,并无主管机关对平台交易模式、交易效力作出否定性评价。
综合上述情形,北邮中心平台交易模式更符合现货交易的特征。冯立松主张北邮中心组织的交易模式属于现货市场的非法期货交易,其在北邮中心交易平台的全部交易无效,并以此提出北邮中心返还出资、支付利息等上诉请求,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冯立松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893元,由冯立松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鲁 南
审 判 员 贾 旭
审 判 员 姜 君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日
法官助理 徐军军
书 记 员 陈 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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