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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原告:李某某。 原告:蔡某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双虎,上海顺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金某。 原告李某某、蔡某某诉被告金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1月8日立案。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张劲松
书记员:张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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