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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沈雷锋。 委托诉讼代理人:滑宝珠,上海久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建刚。 被告:徐凤芹。 原告沈雷锋与被告王建刚、徐凤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2月1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裴孙英
书记员:甘青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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