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刘新平,小名小五,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于本市,汉族,小学肄业,铜川矿务局下石节矿下岗工人,案发前为铜川市驾校新区鸿基路分校负责人。2017年1月8日被铜川市公安局王益分局决定刑事拘留,同年2月13日经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铜川市看守所。 辩护人李岐,陕西制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宁某某,小名三鹏,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于本市,汉族,大专文化程度,系铜川市铝厂退休职工。2017年1月8日被铜川市公安局王益分局决定刑事拘留,同年2月13日经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铜川市看守所。 辩护人杨涛,陕西司杨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张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于陕西省泾阳县,汉族,初中文化,个体经营户。2017年1月8日被铜川市公安局王益分局决定刑事拘留,同年2月13日经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铜川市看守所。 辩护人薛源,陕西秦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李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于本市,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无职业。2017年1月8日被铜川市公安局王益分局决定刑事拘留,同年2月13日经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铜川市看守所。 辩护人杜新民,陕西红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检察院以铜王检诉刑诉(2018)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新平、宁某某、张某、李某犯开设赌场罪,于2018年1月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2018年3月12日公诉机关以本案需要补充侦查为由向本院申请延期审理,本院于2018年3月13日决定对本案延期审理。同年4月12日,公诉机关请求以补充侦查完毕为由申请恢复审理,本院同意后,2018年4月13日恢复审理,又于2018年5月4日、7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检察院指派副检察长秦刚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新平、宁某某、张某、李某及其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新平于2013年前后开始接触境外赌博网站“阳光在线”(网址:,后更换为www.rq6899.net/zh),使用该网站提供的“百家乐”玩法进行赌博,后通过互联网所留电话与“阳光在线”赌博网站客服联系,成为该赌博网站代理,以低价买入赌注分,高价向参赌人员销售,以赚取差价或占成的方式从中渔利。2015年3月左右,被告人宁某某受利益驱使,开始担任刘新平下线,从刘新平处低价购买赌注分,高价销售给参赌人员,以赚取差价或占成的方式从中渔利。2015年10月左右,被告人张某经宁某某介绍,与宁某某共同向外销售赌注分,以赚取差价或占成的方式从中渔利。2016年8月份左右,被告人刘新平因赌资账务问题与被告人宁某某产生矛盾,刘新平即让被告人张某替代宁某某直接担任其下线。被告人李某于2016年6月份开始参与进宁某某、张某销售赌注分的犯罪活动中,以赚取“洗码费”或占成的方式从中渔利,并利用其个人银行账户为宁某某、张某收付赌资。被告人张某还雇佣王某1(不起诉)为其及李某收付现金赌资或通过银行收付赌资。 经查,被告人刘新平用于赌资往来的部分个人及他人银行账户总交易额达人民币4200余万元(以下均为人民币),账户收支盈余302万余元。其中,于2016年1月10日至2016年12月21日期间,该刘使用其外甥高某农业银行账户分别向北京易宝支付有限公司等为赌博网站代收付赌资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支付赌资649万元;通过3家为赌博网站代收付赌资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收取赌资95万元。被告人宁某某用于赌资往来的部分个人及他人银行账户总交易额达7300余万元,账户收支盈余463余万元。被告人张某用于赌资往来的部分个人银行账户总交易额达1090余万元,账户收支盈余88余万元。其中,2016年3月24日向为赌博网站代收付赌资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支付赌资10万元。被告人李某用于赌资往来的银行账户交易额达2990余万元,账户收支盈余1.5万余元。王某1为张某及李某收支赌资的个人及他人银行账户总交易额达2800余万元。在以银行转账收支赌资之外,被告人刘新平、宁某某、张某、李某还收取或支付参赌人员现金赌资。 经湖南鉴真司法鉴定中心对涉案的赌博网站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论为该网站具有赌博功能。 在本院审理中,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检察院以补充侦查为由申请延期审理。经过补充侦查,陕西铭建司法会计鉴定所对涉案赌资数额进行鉴定,经鉴定(一)已明确的赌资情况:刘新平共计收到8889300元,转出11408800元;宁某某共计收到12791300元,转出11817725元;张某共计收到7287197元,转出7046400元;李某共计收到4144200元,转出4924458元;(二)无法确定资金性质的资金情况:刘新平共计收到4074000元,转出2080740元;宁某某共计收到6989220元,转出8433380元;张某共计收到6582990元,转出7152600元;李某共计收到1487800元,转出3111056元。 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应证据,认为被告人刘新平、宁某某、张某、李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二款、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建议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四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事实均无异议,均表示自愿认罪。四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均无异议。被告人刘新平的辩护人辩称,被告人刘新平系初犯、且有坦白情节,认为指控的鉴定意见中的赌资数额,不能作为认定本案赌资数额的依据,并认为从刘新平及娄某处扣押财产依法应属于家庭合法财产,应予返还。被告人宁某某的辩护人辩称,被告人宁某某系从犯,具有坦白情节,请求对其从轻、减轻处罚。被告人张某的辩护人辩称被告人系从犯,具有坦白情节,积极退赃,但认为本案鉴定意见对张某赌资的金额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辩称被告人系从犯,具有坦白情节,建议对其宣告缓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新平接触境外赌博网站“阳光在线”(网址:,后更换为www.rq6899.net/zh),使用该网站提供的“百家乐”玩法进行赌博,2014年始担任代理人以低价买入赌注分,高价向参赌人员销售,以赚取差价或占成的方式从中渔利。2015年8月,被告人宁某某担任刘新平下线,从刘新平处低价购买赌注分,高价销售给参赌人员,以赚取差价或占成的方式从中渔利。2015年10月左右,被告人张某经宁某某介绍,与宁某某共同向外销售赌注分,以赚取差价或占成的方式从中渔利。2016年8月份左右,刘新平让被告人张某替代宁某某直接担任其下线。被告人李某于2016年6月份开始参与进宁某某、张某销售赌注分的犯罪活动中,以赚取“洗码费”或占成的方式从中渔利,并利用其个人银行账户为宁某某、张某收付赌资。被告人张某还雇佣王某1(不起诉)为其及李某收付现金赌资或通过银行收付赌资。 经湖南鉴真司法鉴定中心对涉案的赌博网站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论为该网站具有赌博功能。陕西铭建司法会计鉴定所对涉案赌资数额进行鉴定,涉案赌资数额为:刘新平共计收到8889300元,转出11408800元;宁某某共计收到12791300元,转出11817725元;张某共计收到7287197元,转出7046400元;李某共计收到4144200元,转出4924458元。 在侦查阶段,被告人刘新平家属主动退赃10万元,被告人张某家属在被告人张某劝导下退赃18万元,从被告人宁某某处扣押赃款1万元,从王某1处扣押赃款14.8万元。 另查明,刘某被告人刘新平之子)名下特斯拉轿车预订款667300元均由涉案账户于2016年12月15日至2017年1月4日分次支付。 认定上述事实,有经法庭当庭举证、质证、认证的以下证据证明: 1、指定管辖决定书、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载明,本案来源为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 2、抓获经过、侦破报告载明了案件的侦破经过及被告人刘新平、宁某某、张某、李某系被抓获归案。 3、涉案银行账户流水及审查清单、陕西铭建司法会计鉴定所陕铭鉴字(2048)38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载明,涉案赌资数额为:刘新平共计收到8889300元,转出11408800元;宁某某共计收到12791300元,转出11817725元;张某共计收到7287197元,转出7046400元;李某共计收到4144200元,转出4924458元。 4、湖南省鉴真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载明,通过百度搜索“阳光在线官网”后链接至网址www.rq6899.net/zh.该网址页面的公告显示:“公司网址已升级为HTTP;//WWW/RQ6899.NET.该网址为公司目前唯一网”、“以前的网站HTTP://WWW/RG6899.COM日起停止使用。从网址www.rq6899.net/zh下载的客户端软件具有赌博功能。 5、证人证言 (1)张某1证言证实,2016年4月份,宁某某给我网址(RG6899.NET)、账号和密码让我玩百家乐,给我账号上了六十万积分,积分是按现金一比一兑换的,我全输了。 (2)张某2证言证实,2015年年底通过宁某某接触到阳光在线百家乐网络赌博,并在宁某某处买筹码,输了两三万元。我赌博的地点在王益区煤业宾馆或铜川宾馆等地。 (3)朱某证言证实,2013年12月开始接触网上百家乐,2014年3月,我认识了宁某某,后来我在他那共计买了63万积分,一分一元,以现金及以物抵债给宁某某23万,还欠宁某某40万元。 (4)胡某证言证实,其2016年6月份通过刘新平接触到阳光在线百家乐赌博,共给刘新平现金2万元,其余为银行转账,与宁某某之间现金交付赌资有7、8万元,银行转账10万元左右。同时还在张某处通过转账买过积分。 (5)任某证言证实,我通过刘新平接触到网上百家乐,在他那购买了8次共计6.6万元筹码,我在小河沟口从张某处买过3000元筹码,在川口尚客优酒店打过百家乐并联系张某买了28000元筹码。在张某处共购买筹码4.1万元。付款有现金有转账。 (6)张某3证言证实,2016年6月知道张某卖百家乐筹码,在张某处购买筹码共25.8万元,2016年年底张某说他不卖筹码了,介绍了李某。我在李某处购买15万左右筹码。都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打款给张某和李某的。 (7)王某2证言证实,2015年4月份认识刘新平并接触到阳光在线网络赌博,共在刘新平处购买筹码7-8万元,一半是现金支付一半是银行转账。同时,我用我名下的银行卡帮刘新平周转过赌资,数额记不清了。 (8)乔某证言证实,2015年我认识的张某2,张某2说他出百家乐分,有人要的话让我介绍给他,他给我提成,后我从张某2处买赌博分转卖,总共给了我2、3万元提成。我知道宁某某、张某、李某,他们都是卖赌博分的。张某2让我用我的建行账户给李某、李某、张某账户转账,转的都是赌资,金额记不清了。 (9)李某证言证实,两年前宁某某说别人给他转账要用银行卡,我就在建行办了一张新的储蓄卡,密码是宁某某设的,卡办好后我就给了宁某某,具体做什么不清楚。 (10)王某1证言证实,张某原来是我老板。2015年年底张某联系我让我给帮忙取钱,4个月大约收了500万。2016年12月份开始帮李某收钱100多万。张某安排我把收到的钱给张某、李某、宁某某、刘新平都送过,也给别人卡上转过,给宁某某送20多万现金,给刘新平送过80万左右,张鹏现金加转账大约有100万。用过我及我同事的银行卡帮助张某和李某收钱取钱。 (11)娄某证言证实,我是刘新平妻子。刘新平从2012年开始接触阳光在线百家乐网络赌博。我帮他给人转过赌资。2016年11月,刘新平让我给杨某转了13万,给王改娜转了10万,2016年12月底,刘新平让我给杨某转50万,2017年1月3日我的卡收到10万元钱,我家里的名车房产按正常收入达不到。 (12)高某证言证实,我是刘新平外甥。刘新平在网络玩阳光在线百家乐赌博。他帮别人上赌注分,从中获取差价利润,我帮他转过账取过钱。刘新平让我办了一张银行卡由他拿着,从2015年到现在一年多时间,经我手存钱有个200来万,我平时转款的人名字和账号都是他短信、微信、当面拍照给我的。 6、被告人供述 (1)刘新平供述称,我2012年左右接触网络赌博,赌博网站名叫“阳光在线”,网址是www.rg6899.com,网址经常跳转,都是有数字6899的关联网站,有百家乐和乐虎斗两种赌博方式。2014年左右开始电话联系缅甸上家,低价买分高价向外卖。后将赌博分卖给宁某某和张某,我从中占成获取利益。当年第一次30万元买100万分,自留一部分,其余以四成价格卖给宁某某;后来变为二成价格买,三成价格卖宁某某赚取差价。2015年底左右,张某与宁某某在一起占成赚钱,张某的赌博分是从宁某某处出的,后李某参与。2016年8月因我和宁某某之间有利益冲突,便让张某直接拿分,由张某给宁某某,至案发,张某至少买五百万分,给我付款近200万元;我和娄某、高某银行卡的资金流水都是赌资;前后给上家打款近200万元。具体以银行流水为主。 (2)宁某某供述称,其关于赌博网站与赌博方式信息可与其他被告人供述相互印证。另证实2015年夏天开始从刘新平那里占成及卖分渔利。我以3成的价格从刘新平处拿分后卖,2015年底,张某开始跟着我参与卖分,上家是刘新平。2016年7、8月份我和刘新平闹翻了,刘新平让张某直接从他那里出分再给我;李某是在2016年跟着我参与卖分的,赚的是洗码费和占成,我和张某、李某合作,我占三、张某占二、李某占一。张某找王某1送钱转账;我过手赌资有5、6百万以上,能够赚取25万元,张某、李某共同赚取25万元左右。 (3)张某供述称,其关于赌博网站与赌博方式信息可与其他被告人供述相互印证。另证实刘新平汇款向境外买分,他是我和宁某某的上线,2015年底我经宁某某介绍参与。开始是宁某某从刘新平处买分,2016年8月份宁某某与刘新平有冲突,我直接刘新平那里拿分,到2017年1月,我出了500万分,我拿的分由我、宁某某、李某三人分别对外卖分,靠占成盈利。宁某某占三、我占二、李某占一。李某是2016年加进来的。王某1负责帮我和李某转账送钱。李某从我这里买了有80万;涉案账户有我名下银行卡和王某1及他同事的银行卡。 (4)李某供述称,2016年6月份左右我跟宁某某开始挣洗码费,8月开始占成,后来张某也让我从他那里出分,由我分卖给赌家,在张某这也开始占成。张某前后给我了3个户让我洗码和占成。我的银行卡除部分正常往来外,其余部分是宁某某和张某让别人给我账户上打的款。王某1听我电话安排送现金转账,王某1也曾用他的银行卡帮我收过钱。 7、侦查实验笔录证实,通过电脑登陆赌博网址:www.rq6899.com,进入网站后,网站显示“阳光在线”,并标注了网站专用地址为www.rq6899.com,随即下载了代理客户端和玩家客户端,登陆账号后刘新平通过演示向民警展示了赌博网站流程,并提供网站客服电话15687925286索要了网络汇款的在线支付地址为http//160.202.163.32,民警按照此地址登陆后显示该链接为“阳光在线支付”,刘新平现场供述其常用的支付方式是通过该链接用网银支付赌资,所用的是高某农业银行卡,公安机关之前向其出示的高某农行卡流水,其签字部分全部是通过此种方式通过网银转款。若获取利润,通过客服电话沟通并将自己的银行卡信息以手机短信形式告知对方,对方便会根据盈利情况返现给自己所提供的银行账户。 8、搜查刘新平位于铜川市新区未来城小区A4二单元1103房间笔录、扣押清单;搜查张某为于铜川市新区高远小区2号楼1402房间笔录、扣押清单;搜查宁某某铜川市新区枫林小区17号楼2单元102室笔录、扣押清单;搜查李某位于铜川市王益区五一路南公房33号笔录、扣押清单载明扣押刘新平电脑主机一台,棕色笔记本一个;扣押张某电脑主机一台,笔记本、欠条等物;扣押宁某某电脑主机箱一个;扣押李某电脑主机一台,账单五张。 9、张某电脑中提取的网络赌博截图载明,赌博网站信息,登陆时间、下注情况。张某手机截图载明有赌博网站登陆界面,与王某1的短信及微信聊天界面(给王某1发银行账户、户主名称、钱数等信息),与宝钢、李志等人聊天微信信息(有赌博输赢情况、赌博网站登陆账号密码、微信转账等信息)。刘新平手机截图载明发账号及户主名称。微信截图显示有发账号户主名称,银行卡照片、微信转账,赌博网站账号密码、赌博输赢情况等信息。宁某某手机截图与张某短信截图有赌博网站网址及账号密码,银行账号户主,微信聊天截图载明商议赌博情况及发赌博网站账号密码。李某手机截图载明与张某微信聊天、微信转账、参赌人员输赢情况、银行账号户主、赌博网站账号密码。与其他几人微信截图载明发银行账户户主、赌博网站账号密码、输赢等。李某手机短信照片载明银行账户户主,赌博信息、赌博网站账号密码。 10、扣押清单、办案证明证实涉案财物扣押情况。扣押刘新平涉案银行卡6张,平板电脑上网本一个,手机两部,奔驰一辆;扣押娄某人民币十万元(主动退赃),银行卡四张,手机一部,房产、车辆相关买卖手续等;扣押张某手机两部,笔记本电脑一部,银行卡七张,丰田轿车一辆,POS机等物;扣押宁某某手机两部,人民币一万元,笔记本一台;扣押李某手机两部。从王某1处扣押赌资共计14.8万元。被告人妻子张某4在被告人张某劝导下退赃18万元。 11、被告人户籍信息证实四被告人案发时均系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新平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招募被告人宁某某、张某担任下级代理,被告人李某明知宁某某、张某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仍积极参与,且以上各被告人赌资数额均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犯罪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刘新平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发展下线,被告人宁某某、张某积极参与担任代理,三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均为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或组织的全部犯罪处罚,但被告人宁某某、张某为作用较轻的主犯,可酌情从轻处罚;对被告人宁某某、张某的辩护人辩称二被告人系从犯的意见本院不予采纳。被告人李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刘新平亲属及被告人张某积极配合退缴赃款,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四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对辩护人建议对李某适用缓刑的意见,本院认为,本案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故对该意见不予采纳。对被告人刘新平、张某辩护人辩称本案鉴定意见中赌资金额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意见,本院认为,该鉴定程序合法,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故对该意见本院不予采纳。对公诉机关随案移送的扣押刘新平的家庭财产,经查,特斯拉轿车预订款667300元均由涉案账户支付,应予以追缴,对辩护人提供的相关证据欲证明该车购车款多为借款的意见不符合查明事实,不予采信;其余财产公诉机关未提供证据证实购买资金系赌资或赌博赢利,故予以返还。对辩护人符合庭审查明的意见本院予以采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刘新平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以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〇一七年一月八日起至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一次性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被告人宁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以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〇一七年一月八日起至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七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一次性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被告人张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以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〇一七年一月八日起至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一次性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被告人李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以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〇一七年一月八日起至二〇一九年一月七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一次性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二、随案移送作案工具手机八部、电脑主机四台、笔记本电脑两台、POS机一个及赌资43.8万元予以没收,特斯拉轿车预订款667300元予以追缴。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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