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诉机关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罗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于四川省屏山县,汉族,高中文化,无业,住屏山县。2016年8月25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逮捕,2017年1月20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2017年11月30日被逮捕。现押于屏山县看守所。指定辩护人王华,四川松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审理屏山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罗某犯开设赌场罪一案,于2017年11月30日作出(2017)川1529刑初77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罗某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罗某,听取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现已审理终结。原判认定,2016年7月至8月,被告人罗某使用账号为“1q080914”的微信号先后建立了“娱乐上分”、“娱乐群”和“娱乐新群”等微信群发布“驰彩网站”赌博信息。该网站以广东体彩时时彩十一选五即开型彩票开奖号码为蓝本,设定“单双”、“大小”和“合”的赌博方式。被告人罗某利用微信接受群成员投注,后通过自己所掌握的“驰彩网站”赌博账号代群成员向该网站下注。在群成员赢钱的情况下,从“驰彩网站”赔付给买家的返点中抽取下注金额2%作为自己营利收入,共计获利1万余元,赌资数额累计达179万余元。案发后,被告人罗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上述事实,有经一审庭审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证实:1、屏山县公安局受理报警登记表、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证实,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罗某利用微信群进行赌博后于2016年8月10日对本案立案侦查。2、提取笔录证实,因罗某借权某武的微信账号、支付宝账号及尾号为8050的工商银行卡用于接收赌博微信群成员的投注、赔付,公安机关依法对权某武、黄某荣手机内的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记录进行固定、提取。3、搜查证、搜查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证实,民警依法对屏山县屏山镇新城豪庭二期3幢1单元1001号罗某住宅进行搜查。搜查中发现客厅里放有一台式电脑,罗某的爱人讲该电脑是罗某在使用,公安机关遂依法将该计算机主机一台予以扣押。另公安机关扣押了马某1的白色直板手机一部、谢某的VIVO手机一部。4、屏山县公安局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罗某账户交易明细、权某武账户交易明细证实,从2016年7月1日起至2016年8月5日,罗某向智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共转账1475000元(一百四十七万五千元);从2016年7月11日起至2016年8月14日,罗某利用权某武账户向智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共转账325900元(三十二万五千九百元)。5、屏山县公安局情况说明及广东体彩网截图证实,2016年10月13日,民警通过互联网登陆广东体彩网及百度百科平台,对“广东十一选五即开型体育彩票”与“至尊娱乐”群的规则进行对比:正规的“广东十一选五”并不存在投注大小、单双、合的相关玩法,也不存在一赔二、一赔八和一赔十三等赔率。6、证人证言:(1)王某证言证实,马某1把王某拉进罗某建的赌博微信群,罗某的微信名叫“患者”,这个群根据“广东十一选五”来制定赌博规则,下注的方式有大小、单双、合,“广东十一选五”没有猜单双、大小这个开奖方式。罗某等人在群里说他们是代理庄家,收取中间的代理费。王某在罗某处共下注68850元(支付宝加银行转账)。(2)朱某、高某证言证实,有人把朱某、高某二人拉进了一个赌博群,组织大家投注赌钱的是罗某,微信昵称叫“患者”。罗某在群里发布投注规则、开奖号码,招呼大家投注,每隔一段时间还会把群解散,重新建一个新群,但是新群的名字都会有“娱乐”二字。朱某、高某二人下注都是采用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和发红包的方式给罗某。罗某在群里说他是代理,收取中间的代理费。(3)彭某证言证实,2016年7月彭某进入微信群(娱乐上分、娱乐新群)参与过赌博,这几个群都是微信昵称叫“患者”的建立的。群里面以猜大小、单双、合的方式进行赌博。彭某经查看其手机微信交易记录,共输了820元。(4)马某1证言证实,2016年7月初微信昵称叫“患者”(罗某)的把马某1拉进了一个叫“娱乐群”的微信群后,马某1拉过王某、高某、朱某等人进入该群赌博。马某1知道这个群以大小、单双的方式下注赌博,但其自己没有参与过。(5)权某武证言证实,权某武是罗某的好朋友。2016年六七月时,罗某向权某武借了一张尾号为8050的工行卡,后权某武又把自己的微信账号、支付宝账号给罗某使用。罗某(微信名“患者”)建立微信群“娱乐娱乐”,并使用自己的微信号或者权某武的微信号在群里发送投注的规则、开奖结果、转账二维码。群成员发送投注信息,罗某收到钱后就向驰彩平台帮群成员投注买彩票。罗某的上家是“驰彩网站”,“驰彩网站”利用“广东十一选五”的规则制定赌博方式。罗某是“驰彩网站”的代理商,网站会根据下注金额的输赢进行返点,下注赢了,网站给百分之五的返点。“驰彩网站”的玩法与“广东十一选五”彩票不一样,他们借助“广东十一选五”彩票的开奖结果来制定游戏规则。(6)徐某、黄某荣、宋某证言证实,2016年7月,徐某、黄某荣、宋某三人均进过罗某(微信昵称“患者”)建立的微信群进行赌博。群里赌博的方式有大小、单双、合,每次开奖结果是罗某的微信号通过截图的方式发给大家。徐某在群里赌了几天,有时在群里喊一下钱,帮罗某拉人气。黄某荣听说罗某只是一个中间代理商,还有网络上家,也就是一个投注网站。宋某在群里一共输了4600元。(7)谢某证言及微信聊天截图证实,谢某进入一个“娱乐上分”微信群,群主“患者”(罗某)发送“广东十一选五”的宣传资料,可以购买单双、大小、合,下注后,“患者”将开奖结果视频截图发送到群里,根据开奖结果赔付。谢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投注和赔付。罗某不在群里时,他就让大家将钱转给微信昵称为“笙”和支付宝昵称叫“马某2”的。聊天截图证实谢某与微信名“笙”关于下注情况的聊天记录。(8)马某2(被告人罗某妻弟)证言证实,2016年6月,罗某建立了一个叫“娱乐群”的微信群并将马某2拉进去,叫马某2在群里当媒子,就是在群里鼓动其他群成员投注。7、被告人罗某供述证实,2016年7月初罗某听郭剑波说起“广东时时彩”的事,然后回家上网查了查,发现网上确实有时时彩,于是在和郭剑波喝茶时就叫郭剑波给了他一个账号和密码,并叫郭剑波教他学了如何下注,如何赔付。学会后,罗某用自己的微信名“患者”建了微信群,群名字叫“娱乐上分”。后由于卡群,罗某解散了原来的群重新建群,并把原来群的成员邀请进新的群。罗某给自己建的群取的名字有“娱乐群”、“娱乐新群”等等,有些群的名字记不起了。每个群的人数不一样,大概就是三十至五十人。每天参与赌钱的只有几个人,最多的时候也就是十一二个人,一直持续到8月中旬。微信群里赌博的规则是“驰彩”投注平台定的,罗某在群里发布“驰彩网站”赌博规则及自己的收款二维码。规则有大小、单双、合,下注单双、大小的赔率是一赔二(含投注金额),下注合的赔率是一赔八(包含投注金额)。群成员将投注金额转给罗某后,罗某就在“驰彩网站”帮群成员投注,群成员投注赢了,平台会多返投注金额的百分之二,这百分之二就是罗某的营利,输了则没有。帮群成员下注,一般是早上10点左右开始,结束时间不固定。罗某通过微信群投注这种方式一共盈利了一万余元。8、到案经过证实,2016年8月25日,被告人罗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9、人口信息证实,被告人罗某作案时已达应负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原判认为,被告人罗某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赌资数额达179万余元,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罗某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原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1、被告人罗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2、被告人罗某违法所得一万元,继续追缴;3、扣押在案的财物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罗某上诉提出:其系初犯,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开庭审理时当庭自愿认罪,请求二审法院从轻处罚并对其适用缓刑。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与一审一致,对一审认定的事实和采信的证据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罗某利用其赌博网站账号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创建微信群接受群成员投注并从赌博网站渔利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且属情节严重。罗某上诉提出“其系初犯,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开庭审理时当庭自愿认罪,请求二审法院从轻处罚并对其适用缓刑”的上诉理由。经查,一审法院在量处刑罚时已充分考虑了罗某的上述从轻处罚情节,且量刑适当。因此,对罗某请求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上诉理由,本院不予采纳。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钟 权
审判员 何劲松
审判员 朱 琳
书记员:温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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