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曹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曹某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曹某主动报案并在现场等待,之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归案后,被告人曹某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曹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且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建议对被告人曹某适用非监禁刑,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本院依法对被告人曹某宣告缓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曹某犯交通肇事罪 ...

阅读更多...

程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程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程某经电话通知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对于辩护人李重阳提出被告人程某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案发后,被告人程某的亲属向被害人的亲属赔偿了部分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对于辩护人孙重阳提出被告人的家属对被害人进行了部分赔偿,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

阅读更多...

廖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廖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廖某经公安民警电话通知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廖某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廖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且黄石市西塞山区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建议对被告人廖某适用非监禁刑,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本院依法对被告人廖某宣告缓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

阅读更多...

郝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郝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郝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郝某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家属经济损失,被害人的家属对被告人郝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郝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且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建议对被告人郝某适用非监禁刑,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本院依法对被告人郝某宣告缓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郝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拘役六个月 ...

阅读更多...

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石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告人石某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待交警处置,接受交警调查时,如实供述了自己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石某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石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且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建议对被告人石某适用非监禁刑,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本院依法对被告人石某宣告缓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及 ...

阅读更多...

明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明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持失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事故发生后,被告人明某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候交警部门处置,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明某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明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且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建议对被告人明某适用非监禁刑,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本院依法对被告人明某宣告缓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阅读更多...

饶某甲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饶某甲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饶某甲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归案后,被告人饶某甲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饶某甲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二 ...

阅读更多...

余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余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余某接到公安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第二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余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

阅读更多...

邹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邹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超载行驶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一级,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事故发生后,被告人邹某报警且留在现场等候公安民警处置,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邹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方的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邹某超载驾驶车辆,可酌情从重处罚。根据被告人邹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且浠水县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建议对被告人邹某适用非监禁刑,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本院依法对被告人邹某宣告缓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 ...

阅读更多...

张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某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电话报警,积极抢救伤者,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张某赔偿被害人亲属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张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且大冶市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建议对被告人张某适用非监禁刑,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本院依法对被告人张某宣告缓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阅读更多...

王某交通肇事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原判认定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贾华斐 审 判 员  宾 欣 代理审判员  艾 楠 书记员:付晓

阅读更多...

王某交通肇事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原判认定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第一款  第(一)项  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本院认为,原判认定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第一款 ...

阅读更多...

原审被告人华某甲犯交通肇事罪一案二审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贾华斐 审 判 员  宾 欣 代理审判员  李惠民 书记员:艾楠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