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吴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二人死亡,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吴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吴某某部分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结合社区矫正机构建议对其不宜适用非监禁刑的意见,对被告人吴某某不适用非监禁刑。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吴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7月9日起至2021年9月8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 ...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