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袁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袁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后果,对事故负主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袁犯罪后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应从轻处罚。视被告人袁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谅解等情节,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款  和第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袁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 ...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