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单医亚)(公开版)_辽宁省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单医亚)(公开版)_辽宁省义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尚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尚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童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童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夏某某)(公开版)_辽宁省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夏某某)(公开版)_辽宁省义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瞿某某危险驾驶案)_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瞿某某危险驾驶案)_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郑某某)(公开版)_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郑某某)(公开版)_义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乔某某危险驾驶案)_尚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乔某某危险驾驶案)_尚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文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文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危险驾驶案)_尚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危险驾驶案)_尚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汪某甲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汪某甲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卢某某危险驾驶案)_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卢某某危险驾驶案)_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卢某某危险驾驶案)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卢某某危险驾驶案)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程某某危险驾驶案)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程某某危险驾驶案)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尚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尚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危险驾驶案)_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危险驾驶案)_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章某某危险驾驶案)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章某某危险驾驶案)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郑某某危险驾驶案)_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郑某某危险驾驶案)_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高某危险驾驶案)_尚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高某危险驾驶案)_尚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杜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杜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施某某危险驾驶案)_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施某某危险驾驶案)_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伍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伍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何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何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许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许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河北省尚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河北省尚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洪某某危险驾驶案)_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洪某某危险驾驶案)_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余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余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郑某某危险驾驶案)_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郑某某危险驾驶案)_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程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程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石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石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徐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 被不起诉人徐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徐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院印) 2020年6月24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谢某甲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谢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谢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向本院申诉。        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院印) 2020年8月28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鲜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 被不起诉人鲜邹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鲜邹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向本院申诉。       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院印) 2020年9月28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高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高某某不起诉。 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20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胡某某危险驾驶案)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胡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胡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向本院申诉。        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院印) 2020年9月11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李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某不起诉。        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院印) 2020年11月2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 被不起诉人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向本院申诉。      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院印) 2020年9月10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吴某甲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吴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吴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2月28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吴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吴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19年4月4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何某某危险驾驶案)_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何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何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向本院申诉。                                 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院印) 2020年12月30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 被不起诉人朱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朱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院印) 2020年12月31日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