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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仪征支公司诉李某、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本案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复核,最终认定沈志新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一审判决依据交警部门最终的结论,确定由沈志新承担40%的赔偿责任,合法有据。财保仪征支公司称沈志新没有违章行为,不应承担事故责任,即使承担次要责任,最高也只能承担30%责任的上诉意见,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依法不予支持。万福运输公司在一审中要求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一并审理,一审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  的规定,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一并处理,不违反法律规定,有利于减少当事人诉累,使受害人及时得到赔偿。但精神损害抚慰金属保险公司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免赔项  目,一审判决财保仪征支公司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李某、李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有误,财保仪征支公司请求将精神损害抚慰金纳入交强险范围赔偿的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依法予以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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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某某与梁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市武江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原告魏某某(反诉被告)提交的证据六中陈贵红、张冬年两人的住院收据系云梦县人民医院经结算后出具,内容真实,应予认定,被告梁某某(反诉原告)所称不能由原告主张该两人权利的意见符合法律规定;原告魏某某(反诉被告)提交的证据八为摩托车修车发票及修车配件单,该证据的来源不清,其车损应经过司法鉴定部门鉴定确定,对该证据不予采信;原告魏某某(反诉被告)提交的证据九为交通费票据一组,票据形式一致,号码相连,缺乏真实性,考虑到原告因此交通事故确已发生部分交通费用,本院酌定原告交通费用400元。被告梁某某(反诉原告)提交的证据三为一份租赁合同,以证明其现在住所,该合同是否实际生效缺乏相关证据佐证,如所收租金单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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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神州运业集团有限公司诉景某某、熊某、熊某某、黄腊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受害人熊志辉因此次交通事故死亡,其归责原则应当适用过错原则。云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应当作为定案依据。熊志辉死亡后,其直系亲属景某某、熊某、熊某某、黄腊梅应当依法得到赔偿。熊志辉、景某某、黄腊梅虽为农村户籍,但有证据证明其长期在城镇居住,且生活已融入城镇,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的规定,熊志辉死亡赔偿金及景某某、黄腊梅的损失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云梦县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是法定的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程序合法,且当事人在原审诉讼过程中均未申请重新鉴定,应当作为合法证据予以采信。受害人熊志辉因此次交通事故死亡,其亲属多在外地,必然会产生交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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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仪征支公司诉仰红、喻某某、仰某某、喻某某、喻某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本案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复核,最终认定沈志新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一审判决依据交警部门最终的结论,确定由沈志新承担40%的赔偿责任,合法有据。财保仪征支公司称沈志新没有违章行为,不应承担事故责任,即使承担次要责任,最高也只能承担30%责任的上诉意见,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依法不予支持。万福运输公司在一审中要求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一并审理,一审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  的规定,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一并处理,不违反法律规定,有利于减少当事人诉累,使受害人及时得到赔偿。但一审判决计算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款  的方法有误,依法应予以纠正。因沈志新在此次事故中负次要责任,且万福运输公司应负的赔偿金额低于其投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根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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