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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徐某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侵犯了国家的交通运输安全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能坦白认罪,且其亲属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具有可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经社会调查评估,被告人徐某没有再犯罪危险,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可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审 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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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贾某违法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贾某犯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贾某于二○○九年十一月十日对被害人亲属作了总计298000元经济赔偿,故对其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贾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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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宋某某违反道路交通事故运输管理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在有会车可能的情况下超车,遇有情况采取措施不当,未确保安全通行,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后果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应予以支持。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宋某某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的指控意见,经庭审查证属实,应予确认。鉴于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案发后积极拨打122、120电话,可对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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