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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曲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未确保安全,因而发生交通事故,致五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危害了公共交通安全,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的肇事行为致五人死亡,应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能如实供述其罪行,取得了部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对其从轻处罚。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曲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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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全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公共交通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全某主动报案,并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害人亲属除依法能获得保险公司赔偿的经济损失外,其余损失已与被告人及其家属达成协议,被告人及其家属已支付了被害人亲属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亦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全某的辩护人辩称的被告人全某有自首情节,当庭自愿认罪,态度较好,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建议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观点成立,本院予以采信。根据被告人全某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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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付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车辆发生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被告人付某于案发后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行为属自首,依法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付某归案后自愿认罪、悔罪,并就民事赔偿与被害人亲属达成协议,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本院为了打击刑事犯罪,维护公共交通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付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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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朱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公共交通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采信。案发后被告人朱某主动报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其辩护人辩称的被告人朱某系自首、赔偿了被害人部分损失,有从轻处罚情节的观点成立,本院予以采信。但综合考虑本案被告人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的严重性以及被告人仅赔偿了死者家属及被害人少部分经济损失等因素,应酌情予以从重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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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郭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公共交通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并在肇事后逃逸。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及认定郭某系肇事逃逸的观点成立,本院予以采信。其辩护人辩称被告人郭某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较好,建议从轻处罚的辩护观点成立,本院予以采信。根据被告人郭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第二条  第一款  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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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卢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公共交通道路上醉酒、无驾驶资格驾驶无牌证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的妻子及时报警,卢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且与被害人张某乙亲属达成调解协议,已赔偿被害人张某乙损失共计人民币二十六万元,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辩护人辩称被告人卢某有自首情节,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建议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观点成立,本院予以采信。综上,根据被告人卢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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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覃某在公共交通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驾驶无牌证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重伤的后果,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现场照片、现场勘查笔录及被害人陈述均证明事故发生时被告人覃某驾驶货车驶向对向客车车道,故对被告人覃某辩称车祸发生时客车驶向其所在车道之观点,本院不予采信。被告人覃某案发后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同时认定其有自首情节的观点成立,本院予以采纳。综合考虑被告人覃某在事故中所负责任及事故发生后的态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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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毛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公共交通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毛某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自动投案并在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毛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毛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参考社区矫正机构建议对其适用非监禁刑的意见,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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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公共交通道路上无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采信。案发后被告人刘某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且其已赔偿被害人亲属全部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其辩护人辩称被告人有自首情节,当庭自愿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建议从轻处罚的辩护观点成立,本院予以采信。根据被告人刘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参考社区矫正机构建议对其适用非监禁刑的意见,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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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郭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公共交通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采信。被告人郭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应当酌情从重处罚。案发后被告人郭某主动报案,并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已赔偿被害人亲属少部分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但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郭某愿意赔偿被害人亲属损失,建议对被告人郭某处以非监禁刑的量刑意见,综合考虑本案的事实、情节和社会影响,以及目前对被害人亲属仅赔偿少部分损失等诸多因素,本院认为不宜对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根据被告人郭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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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汪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公共交通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并在肇事后逃逸。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及认定汪某系肇事逃逸的观点成立,本院予以采信。被告人汪某系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可酌情从重处罚。事发后被告人汪某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应当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汪某与被害人郭某近亲属及被害人段某达成调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郭某近亲属及被害人段某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近亲属及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其辩护人辩称的被告人汪某有自首情节,且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较好,家属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及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建议从轻处罚的辩护观点均能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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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卢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公共交通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卢某肇事后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卢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其辩护人辩称被告人卢某系初犯、偶犯,过失性犯罪,并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的辩护观点均能成立,本院予以采信。根据被告人卢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参考社区矫正机构建议对其适用非监禁刑的意见,依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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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公共交通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杨某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杨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因本案中被害人曾某丙乘坐曾某甲无证驾驶的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未善尽安全注意义务,存在一定过错,可对被告人杨某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杨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参考社区矫正机构建议对其适用非监禁刑的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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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甲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甲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明知是无牌报废机动车辆仍驾驶,因而发生致一人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肇事后逃逸,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李某甲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予以从轻处罚。为维护公共交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惩治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李某甲犯交通肇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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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因而发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的辩解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理据不足,本院不予采信。为维护公共交通秩序,惩治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一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1年10月5日起至2012年3月25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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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甲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赵某甲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赵某甲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得到了被害人、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予以从轻处罚。为维护公共交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惩治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第六十一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赵某甲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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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某甲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董某甲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肇事后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董某甲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予以从轻处罚。为维护公共交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惩治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董某甲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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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蒋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忽视交通安全,因而发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蒋某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认罪悔罪,予以从轻处罚。为维护公共交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惩治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一款  、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第二百七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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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发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肇事后逃逸,与二次逃逸车辆的驾驶人共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王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予以减轻处罚。被告人王某积极赔偿被害人谷绍春家属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谷绍春家属的谅解,予以从轻处罚。为维护公共交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惩治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第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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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某某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发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杨某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补偿被害人赵某近亲属、被害人李某乙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赵某近亲属、被害人李某乙的谅解,应依法和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并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可依法对其适用缓刑。为维护公共交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惩治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第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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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某某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国某甲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发生致二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国某甲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周某丙、国某丙近亲属、被害人周某甲、周某乙、尹某甲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周某丙、国某丙近亲属、被害人周某甲、周某乙、尹某甲的谅解,应依法和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并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可依法对其适用缓刑。为维护公共交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惩治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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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艾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艾某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可对其从轻处罚;在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得到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本院为维护公共交通安全,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艾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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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张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采纳。被告人无证、醉酒驾驶无号牌、无照明机动车,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当庭认罪,赔偿被害人亲属损失70000元,酌情从轻处罚。为打击犯罪,维护公共交通安全与交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七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张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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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冉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公共交通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竹溪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冉某犯交通肇事罪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冉某在事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留在现场等候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应认定构成自首,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冉某在案发后能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已取得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款  及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冉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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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制动系统存在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在公共交通道路上行驶,疏于观察道路周围情况,导致事故发生,造成一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竹溪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某犯交通肇事罪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杨某事发后积极报警等待处理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可从轻处罚;其已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款  及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杨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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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韩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韩某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予以从轻处罚。为维护公共交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惩治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一款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韩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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