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09
尘埃
本院认为,被告人石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未确保安全,超速行驶,造成交通事故,致被害人李某乙死亡,且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应予惩处。被告人石某在发生事故后,主动报警,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属于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石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一款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款 、第三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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