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不起诉决定书(方某某职务侵占案)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方某某职务侵占案)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龚某某职务侵占案)_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龚某某职务侵占案)_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甲职务侵占案)_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甲职务侵占案)_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付某某职务侵占案)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付某某职务侵占案)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董某某职务侵占案)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 被不起诉人董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被不起诉人董某某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较小、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之情节,系从犯、自首;已取得被害单位谅解,犯罪情节轻微。被不起诉人董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董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南昌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甲职务侵占案)_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甲职务侵占案)_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