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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苏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控方指控被告人苏某某的罪名依法成立。被告人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能当庭认罪,已赔偿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有悔罪表现,酌情给予从轻处罚。综合本案具体案情及情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经对被告人苏某某进行社区矫正评估调查,符合社区矫正条件,对被告人宣告缓刑其不致再重新危害社会。本院采纳控方的量刑建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六十一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苏某某犯交通肇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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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冯某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冯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冯某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经2015年2月6日审判委员会第3次会议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冯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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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凌源市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关某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驾驶车辆肇事,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关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依法应予确认。案发后,被告人关某某主动报案,并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被告人关某某犯罪有如下量刑情节:一、自首,依法从轻处罚。二、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家属谅解,酌定从轻处罚。本院综合评价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对公诉机关当庭提出的应判处其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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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温某某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量刑建议合理。被告人温某某具有自首,积极赔偿损失的从轻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一款、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温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次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温某某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量刑建议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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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吕XX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超速行驶碰撞行人肇事,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被告人吕XX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吕XX在肇事后,在肇事现场等候,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可认定为自首。事发后被告人吕XX与被害人的亲属协商,达成并履行赔偿协议,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具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款  、第三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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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马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无号牌摩托车超速行驶碰撞行人,致行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人马某的行为已触犯刑律,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马某积极与被害人的亲属协商达成并履行赔偿协议,获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款  、第三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第(一)项  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马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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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交通肇事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王某驾驶机动车肇事,致一人重伤,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王某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可从轻处罚。对于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王某上诉提出其具有自首情节,原判量刑重的意见,经查,其自首情节原判已予认定,且原判根据其犯罪情节、后果及具有的其他量刑情节对其量刑并无不当,故不予采纳。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第一款  (一)项、第二百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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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田某驾驶机动车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1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田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其所在的社区矫正办公室经考察认为,被告人田某社会表现较好,建议适用非监禁刑。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第二款  、第三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田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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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了法律,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张某某对被害人亲属进行了民事赔偿,并取得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款  、第三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第一款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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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龚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造成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龚某能够积极抢救被害人并投案自首,且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获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本院予以酌情从轻、减轻考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龚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缓刑的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审判长 靳文强审判员 任建梅审判员 齐新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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