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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发祥、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哈尔滨供电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关系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着财产关系,还存在着明显的人身隶属关系。劳动者除了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服从用人单位的安排,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这也是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最基本、最明显的区别。参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的规定,本案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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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某某与黑龙江省轻工建设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再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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