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原告主张死亡赔偿金611880元(30594元/年×20年),依据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30594元,予以支持;被扶养人生活费21876元(21876元/年×2年÷2人),依据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21876元,予以支持;原告主张精神抚慰金50000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受诉法院所在地确定赔偿标准,认定精神抚慰金为30000元,超出部分不予支持;原告主张丧葬费28938元(4823元/月×6月),其依照内蒙古自治区2016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4823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丧葬费应当依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丧葬费应认定为26024.5元(52409元/年÷12月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原告主张死亡赔偿金132612元(11051元/年×12年),依据河北省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1051元,予以支持;原告主张丧葬费26024.5元(52409元/年÷12月×6月),依据是河北省2016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2409元,予以支持;原告主张精神抚慰金30000元,予以支持。以上原告的损失合计为188636.5元。樊玉新与赵玉祥发生交通事故后,已经尚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樊玉新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赵玉祥负事故的次要责任,肖春花、肖海旺、肖海花、肖二姑娘、李学明无责任。由于樊玉新驾驶的事故车辆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投保了强制责任险,因此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在该车辆的强制责任险限额内赔付原告死亡赔偿金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原告尹某某与被告太保财险承某支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系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为有效合同。投保人按合同约定交付了保险费,保险人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保险赔偿。本案中,原告尹某某驾驶冀H×××××号中型普通客车发生交通事故,并垫付了车上死亡人员及部分受伤人员的损失。原告尹某某要求被告太保财险承某支公司按照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约定支付其垫付的各项费用符合法律规定。被告太保财险承某支公司要求按照交通事故中原告尹某某承担的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不符合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的约定,并于法无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第三款、第四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由被告太保财险承某支公司在承运人责任险范围内赔偿原告尹某某赔偿因郑文芹死亡造成的损失234720.48元;二、由被告太保财险承某支公司在承运人责任险范围内赔偿原告尹某某因赔偿关青艳的损失7162.11元;三、由被告太保财险承某支公司在承运人责任险范围内赔偿原告尹某某因赔偿李薇的损失5243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王某某受聘于被告利民公司,并被该公司派遣到原告烟草公司围场营销部工作,工作中受伤,经认定该事故为工伤,鉴定为七级伤残,停工留薪期为10个月。因被派遣劳动者王某某的损害是由案外人唐晓东造成,非用工单位原告烟草公司围场营销部造成,故原告烟草公司围场营销部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兴源公司自2012年5月起对被告利民公司与原告烟草公司围场营销部上级单位河北省烟草公司承德市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由该单位继续履行,故应与被告利民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被告王某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9435.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9992.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6920.00元,其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已得到赔偿,不应重复计算,本院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承德市利民劳务事务服务有限公司支付被告王某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人民币19435.00元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原告温某某、隋某某、刘某霞、隋淑贤与被告盘某太平解放商用车运输分公司、姜海某、人保财险盘某市分公司交通事故纠纷一案,被告姜海某驾驶机动车与原告隋某某驾驶的温某某所有的机动车相撞,造成原告温某某的车辆受损,司机隋某某,乘车人刘某霞、隋淑贤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姜海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被告姜海某驾驶的辽L53528号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在被告人保财险盘某市分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50万元的不计免赔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被告人保财险盘某市分公司首先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被告人保财险盘某市分公司依据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的约定,在姜海某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由于被告姜海某驾驶的车辆超载,人保财险盘某市分公司要求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内免赔10%的请求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应予以支持。被告对于原告因此次交通事故产生的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车辆看管费用,鉴定费、拆解费等其它损失,应当由被告姜海某承担,被告盘某太平解放商用车运输分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