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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崔某犯交通肇事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崔某违反交通法规驾驶车辆,造成一人死亡后逃逸的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成立,应予支持。对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崔某肇事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全部罪行,构成自首,被告人为过失犯罪,主观恶性小,无前科劣迹,属初犯、偶犯,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损失,且已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的辩护意见,符合本案事实,本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同时,经审前社会评估,符合社区矫正条件,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决定对其适用缓刑。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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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闫某犯交通肇事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闫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且肇事后逃离现场,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成立,应予支持。闫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坦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闫某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予以酌情从重处罚。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人对闫某的行为予以谅解,本院予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闫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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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刘某交通肇事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交通法规驾驶车辆,造成一人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刘某投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家属已经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本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无前科劣迹,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同时,经审前社会评估,符合社区矫正条件,故决定对其适用缓刑。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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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任某某交通肇事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任某某违反交通法规驾驶车辆,造成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任某某肇事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已取得谅解,本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同时,经审前社会评估,符合社区矫正条件,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决定对其适用缓刑。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任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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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孙某某交通肇事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孙某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成立,应予支持。孙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坦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孙某某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予以酌情从重处罚。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人对孙某某的行为予以谅解,本院予以酌情从轻处罚。对被告人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且其所在社区愿意对其社区矫正,本院决定对其宣告缓刑。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孙某某犯交通肇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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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付某某交通肇事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付某某违反交通法规驾驶车辆,造成二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付某某肇事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且已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本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同时,经审前社会评估,符合社区矫正条件,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决定对其适用缓刑。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付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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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张某某交通肇事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反交通法规驾驶车辆,造成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张某某肇事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已取得谅解,本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同时,经审前社会评估,符合社区矫正条件,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决定对其适用缓刑。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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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陈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违反交通法规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陈某某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坦白,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陈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依法酌情从重处罚。陈某某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对此予以酌情从轻处罚。对被告人陈某某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且其所在社区愿意对其进行社区矫正,本院决定对其宣告缓刑。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陈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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