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09
尘埃
本院认为,被告人侯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侯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侯某自愿认罪,且已赔偿被害人家属的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为严厉打击犯罪,严格落实“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贯彻“宽严相济”的刑罚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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