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五大连池支公司与刘桂芝、李晓芹、吴金凤、吴银凤、周传信、王大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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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更多...傅连顺等与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院认为,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可以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是人民法院审理此类纠纷的重要证据。本案系傅连顺等人提起的医疗侵权纠纷,要认定宣武医院成立侵权责任需要傅连顺等人能够证明成立侵权责任的4个构成要件同时具备,即宣武医院存在过错及不当诊疗行为,患者存在损害后果,且该损害后果与宣武医院的不当诊疗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现傅连顺坚持认为宣武医院存在诊断延误、抢救不及时、用药错误导致患者出现过敏反应等诸多过错,但其并未提供权威医学教科书或者专著、诊疗常规或技术规范等证据佐证,其主张仅系其个人主观认识。而医学不仅博大精深、学科分类细致,且属于经验科学,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更主要的是从医疗主体是否履行了行为义务的角度进行考量。因此,本院无法仅凭现有病历材料就对宣武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是否与患者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进行认定,确需要借助司法鉴定机构对本案涉及的医学专业问题进行评价,即司法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给出分析意见及鉴定结论 ...
阅读更多...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与汤成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院认为,因汤成莉认可一审判决,而人民医院仅就一审判项中被抚养人生活费部分提出异议,本院对一审判决就汤成莉主张的除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外的其他各项损失的处理均不持异议,也不再进行赘述。 被扶养人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生活费应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关于汤成莉之女被扶养人身份问题。汤成莉二审期间已补充证据,证明其女儿翟恩晗的出生日期等身份信息,人民医院认可该证据的真实性及证明目的。现一审法院以北京市2019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6358元为基数,计算汤成莉之女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是适当的。 关于汤成莉之父母是否符合被扶养人条件的问题。汤成莉之父虽不满60周岁,但汤成莉提供的证据证实其父肢体残疾,现人民医院质疑汤成莉提供的相关证据,但并未就此主张提供相应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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