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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驾驶机动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某某案发后能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应对其从轻处罚。案发后,王某某近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本院为维护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及财产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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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刁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刁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就民事赔偿部分自行和解,取得了被害方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本院为维护公共安全,保护公民健康权不受侵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刁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月,缓刑二个月。(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本院认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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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韩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韩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对其从轻处罚,并就民事赔偿部分自行和解,取得了被害方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本院为维护交通秩序,保护公民生命权、健康权不受侵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款  、第三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韩某某犯交通肇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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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苏某某驾驶机动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苏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应从轻处罚。庭审后其家属积极对被害人近亲属进行经济赔偿,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本院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款  、第三款  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苏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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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孙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行驶路口处因瞭望不够,致1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对辩护人关于孙某某具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孙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各项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以对其酌定从轻处罚,判处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一款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孙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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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柳某某在驾驶车辆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二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案发后柳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并赔偿了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取得谅解。庭审中自愿认罪,根据柳某某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对柳某某可以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柳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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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甲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甲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依法判处。鉴于被告人李某甲系自首,且积极赔偿死者家属的经济损失得到谅解等情节可酌情予以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李某甲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甲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依法判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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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宋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二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按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宋某某能当庭自愿认罪,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应从轻处罚。被告人宋某某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应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其辩护人对此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宋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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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冯某驾驶机动车辆,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冯某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冯某在家属的帮助下,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本院为维持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及财产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款  、第三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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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驾驶机动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陈某案发后能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是自首,可对其从轻处罚。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案发后陈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对其从轻处罚。本院为维护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及财产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款  、第三款  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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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马某某驾驶机动车辆,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马某某在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应对其从轻处罚。庭审前,被告人马某某的家属与被害人的近亲属达成和解协议,进行经济赔偿,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可酌定予以从轻处罚。本院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马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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