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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甲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甲违反交通运输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遇红灯时继续行驶造成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犯交通肇事罪的指控成立。被告人李某甲当庭自愿认罪且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损失取得了谅解,被害人亲属表示不再追究李某甲的刑事责任,本院予以从轻处罚。为了打击犯罪,维护交通运输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三十七条  ,《最高人民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五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李某甲犯交通肇事罪,免予刑事处罚。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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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宋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肇事后逃逸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犯交通肇事罪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宋某某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已的罪行,属自首,且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本院予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采纳。为了打击犯罪,维护交通运输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最高人民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五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宋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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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郭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驾驶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犯交通肇事罪的指控成立。被告人郭某某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本院酌情从轻处罚。为打击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七十二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郭志勇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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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受伤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犯交通肇事罪的指控成立。被告人杨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本院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杨某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本院酌情从轻处罚。为了打击犯罪,维护交通运输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杨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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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苗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后无证驾驶未按规定检验的摩托车致一人重伤,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犯交通肇事罪的指控成立。鉴于被告人苗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应依法酌情从轻处罚。为了打击犯罪,维护交通运输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苗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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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1)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郭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犯交通肇事罪的指控成立。被告人郭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本院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郭某某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本院酌情从轻处罚。为了打击犯罪,维护交通运输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郭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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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雷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未按规定检测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犯交通肇事罪的指控成立。被告人雷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本院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雷某某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本院酌情从轻处罚。为了打击犯罪,维护交通运输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雷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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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谈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超载的重型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犯交通肇事罪的指控成立。鉴于被告人谈某认罪态度较好,且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本院酌情从轻处罚。为了打击犯罪,维护交通运输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谈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本院认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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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受伤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犯交通肇事罪的指控成立。鉴于被告人陈某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应依法酌情从轻处罚。为了打击犯罪,维护交通运输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陈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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