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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郎某某危险驾驶案)_珲春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郎某某危险驾驶案)_珲春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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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郎某某危险驾驶案)_珲春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郎某某危险驾驶案)_珲春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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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邱某某)(公开版)_汪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邱某某)(公开版)_汪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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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敦化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敦化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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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敦化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敦化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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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孙某某危险驾驶案)_延吉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孙某某危险驾驶案)_延吉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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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蔡某某)(公开版)_          安图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蔡某某)(公开版)_          安图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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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危险驾驶案)_延吉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危险驾驶案)_延吉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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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姜某某危险驾驶案)_延吉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姜某某危险驾驶案)_延吉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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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武某某危险驾驶案)_敦化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武某某危险驾驶案)_敦化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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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_延吉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_延吉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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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苏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龙井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苏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龙井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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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宋某某危险驾驶案)_延吉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宋某某危险驾驶案)_延吉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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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崔某某危险驾驶案)_延吉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崔某某危险驾驶案)_延吉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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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韩某某危险驾驶案)_龙井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韩某某危险驾驶案)_龙井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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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金某某危险驾驶案)_龙井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金某某危险驾驶案)_龙井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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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金某某危险驾驶案)_延吉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金某某危险驾驶案)_延吉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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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冀某某)(公开版)_安图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冀某某)(公开版)_安图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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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王某某)(公开版)_安图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王某某)(公开版)_安图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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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朴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龙井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朴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龙井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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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朴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龙井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朴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龙井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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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延吉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延吉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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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宋某某危险驾驶案)_敦化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宋某某危险驾驶案)_敦化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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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敦化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敦化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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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敦化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敦化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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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王某某)(公开版)_安图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王某某)(公开版)_安图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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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崔某某危险驾驶案)_延吉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崔某某危险驾驶案)_延吉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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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林某某)(公开版)_汪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林某某)(公开版)_汪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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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李某某)(公开版)_安图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李某某)(公开版)_安图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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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刘某某)(公开版)_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刘某某)(公开版)_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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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林某某危险驾驶案)_延吉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林某某危险驾驶案)_延吉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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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夏某某危险驾驶案)_延吉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夏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二)规定之行为,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且自愿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自愿签署书面认罪认罚具结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其系初犯,酒精含量较低,无事故,没有从重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夏天不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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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延吉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二)规定之行为,张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且自愿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自愿签署书面认罪认罚具结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其系饮酒休息后驾驶机动车,时间间隔较长,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没有从重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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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张某某)(公开版)_    安图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张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自愿签定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法定从轻量刑情节,应从轻处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6.35mg/100ml,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安图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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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申某某)(公开版)_安图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申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自愿签定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法定从轻量刑情节,应从轻处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9.45mg/100ml,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某某龙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安图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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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杨某)(公开版)_汪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杨某)(公开版)_汪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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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杨某)(公开版)_汪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杨某)(公开版)_汪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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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滕某某)(公开版)_    安图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滕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定刑为拘役,因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自愿签定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法定从轻量刑情节,应从轻处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1.55mg/100ml,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腾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安图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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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滕某某)(公开版)_    安图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滕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定刑为拘役,因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自愿签定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法定从轻量刑情节,应从轻处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1.55mg/100ml,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腾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安图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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