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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赤城县盛某矿业有限公司、曾某某、张某某、万某某因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取得其承包经营权,是一种基于村民身份的用益物权,具有依附村民身份的属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发包方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一种责任制形式,承包经营权仍然属于家庭内的各个成员,在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时,家庭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任何成员都可以代表该家庭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因此家庭内各成员之间在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时是一种相互代理关系,不改变成员具有的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后才能流转。赤城县盛某矿业有限公司、曾某某、张某某、万某某与赵玉兰系夫妻关系,双方应相互尊重、相互关爱,共同养育子女,用勤劳和智慧建设美好家园。虽然双方为家庭生活琐事发生过纠纷,对夫妻感情有一定影响,但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只要双方多沟通加强感情交流。夫妻关系是能和好的。综上,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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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来原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杨某某、马某某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原、被告双方对丧葬补助金32634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727920元无异议,本院予以认可。原告认为被告马某某的抚恤金应以仲裁的数额即每月495元再除以马某某的子女人数来计算,《工伤保险条例》已明确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仲裁委裁决按1650元/月×30%=495元/月,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当,故对原告的此项请求不予支持。据此,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原告怀来原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给付被告杨某某、马某某、苏海东丧葬补助金32634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727920元。二、原告应自2016年3月开始,每月给付被告马某某抚恤金49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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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山与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商务局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计划生育是国家政策,百货公司依照该政策组织女职工到部队医院做计划生育手术,发生意外造成李桂梅死亡,百货公司按照工伤处理是符合规定的。此事件发生距今已经30多年,在当时的条件下,针对李桂梅家庭的特殊情况,如果按照正常的工伤待遇,家属领取两个孩子每月16.8元的抚养费及三个月工资的丧葬费,发至失去供养条件为2948.4元,正因为李桂梅死亡的特殊性,考虑其家庭的特殊情况,参照干部遗属的抚恤办法,家属领取两个孩子每月40元的抚养费,发至失去供养条件为6600元,又给予刘、李两家困难补助1800元、孩子的保姆费1800元、亲属的误工补贴300元,共计10500元,丧葬事宜由单位负责办理,办丧事期间对其亲属的应急补助、丧葬费等365.74元也是由单位支付的,一次性给付孩子抚养费是原告刘玉山本人要求的,且原告刘玉山认可已收到10500元,该事实已足以证实百货公司已经给予李桂梅工亡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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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某某、陈某某等与冀中能源张某集团蔚西矿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冯明忠的死亡是否应视同工伤,其亲属应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原告认为冯某在2015年3月25日上班期间感到不适,回到宿舍后于次日被发现死亡,即冯某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同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告辩称,冯某在2015年3月25日下班后自行饮酒致死,不属于因工死亡。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被告未提供死者2015年3月25日上、下井时间记录,无死者的尸检报告或其它相关鉴定结论,仅依据本院调取的一份公安机关对证人的询问笔录用以证实冯明忠系饮酒致死,证据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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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京都、田某某等与怀安县润乙矿业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河北省2015年上年度采矿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9661元,供养抚恤金应计算至田京都十八周岁止,即59661元/年×30%÷12个月=1492元/月。3、被告提供赔偿协议书一份、收条一份、打款明细一份,证明2015年8月18日被告给付原告田某某赔偿款计76万元,原告田京都代理人质证认为,因赔偿协议已被判决无效,被告给付田某某的赔偿款应通过另案处理,与本案无关,本院对原告田京都代理人的质证意见予以支持。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基本事实如下:田京都系田虎之子,田某某、张美花系田虎父母。2015年4月田虎到被告处从事采矿工作,2015年8月10日,田虎在劳动作业时因工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2015年8月17日怀安县润乙矿业有限公司与田京都、田某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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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某、张某等与张家口市桥东区市政工程管理处等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劳动合同法》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经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张民二终字第120号民事判决书确认被告桥东市政处将工程发包给了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被告武建军,张进成与被告武建军之间存在非法用工关系,与被告桥东市政处不存在劳动关系,故若张进成在从事被告武建军交付的工作中发生损害,被告武建军和被告桥东市政处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原告提供的现有证据,不能够证明张进成是在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故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高某某、张某、张寰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高某某、张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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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来原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杨某某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一审法院确定的原乡物业应当代苏明富向苏明富之母马秀莲支付的赡养亲属抚恤金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所计算出的苏明富本人所针对马秀莲所应尽的赡养义务。原乡物业认为应当将苏明富本人的义务按马秀莲子女人数均分,该主张不能成立。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审判长 王艳龙审判员 姜兵审判员 牟键 书记员: 王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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