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被告人马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无牌证机动车肇事,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并逃逸,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侵犯了道路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和交通运输安全,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关于公诉机关及辩护人提出的马某某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公诉及辩护意见,经查属实,予以采纳。另马某某已积极赔偿被害人及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得到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马某某明知无牌照机动车辆并无证驾驶,可酌情从重处罚。为维护道路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和交通运输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 第(一)项、第三条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肇事,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侵犯了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和交通运输安全,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关于公诉机关及辩护人提出的王某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公诉及辩护意见,经查属实,予以采纳。关于辩护人提出的王某部分赔偿被害人张某经济损失,得到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经查属实,予以采纳。为维护道路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和交通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 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无照机动车肇事致一人重伤,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侵犯了交通运输的正常管理秩序和交通运输安全,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关于公诉机关提出被告人王某某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以及被告人王某某已赔偿被害人亲属全部经济损失,得到谅解,有悔罪表现,可对王某某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的公诉意见,经查属实,予以采纳。为维护道路交通运输的正常管理秩序和交通运输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二)、(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