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浦江与上海朗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有二:一、在2018年11月21日至2019年3月5日期间,浦江与朗沁生物公司之间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二、朗沁生物公司是否应向浦江支付2018年11月21日至2019年3月5日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32,348.94元?  关于焦点一,浦江主张在2018年11月21日至2019年3月5日期间与朗沁生物公司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业务凭证/回单》及《个人凭证项下指定活期账户历史明细查询打印清单》、《业务变更函》、2018年11月31日“上海耗材销售部(3)”的微信群聊截屏打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019年1月至3月“朗沁企业(总群)”、“朗沁在上海”及“上海朗沁生物销售群”的微信群聊记录截屏打印件、朗沁生物公司为钱韵出具的《离职证明 ...

阅读更多...

浦江与上海朗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有二:一、在2018年11月21日至2019年3月5日期间,浦江与朗沁生物公司之间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二、朗沁生物公司是否应向浦江支付2018年11月21日至2019年3月5日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32,348.94元?  关于焦点一,浦江主张在2018年11月21日至2019年3月5日期间与朗沁生物公司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业务凭证/回单》及《个人凭证项下指定活期账户历史明细查询打印清单》、《业务变更函》、2018年11月31日“上海耗材销售部(3)”的微信群聊截屏打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019年1月至3月“朗沁企业(总群)”、“朗沁在上海”及“上海朗沁生物销售群”的微信群聊记录截屏打印件、朗沁生物公司为钱韵出具的《离职证明 ...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