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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盗窃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盗窃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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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盗窃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盗窃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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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夏某某盗窃案)_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夏某某盗窃案)_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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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张志远)(公开版)_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张志远)(公开版)_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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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盗窃案)_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盗窃案)_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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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于某某盗窃案)_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于某某盗窃案)_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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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范某某盗窃案)_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范某某盗窃案)_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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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盗窃案)_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盗窃案)_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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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马某某盗窃案)_乐陵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马某某盗窃案)_乐陵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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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殷某某盗窃案)_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殷某某盗窃案)_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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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盗窃案)_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盗窃案)_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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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方某某盗窃案)_山东省武城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方某某盗窃案)_山东省武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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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尹某某盗窃案)_山东省武城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尹某某盗窃案)_山东省武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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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盗窃案)_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盗窃案)_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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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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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张某某)(公开版)_庆云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张某某)(公开版)_庆云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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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张某某)(公开版)_宁津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张某某)(公开版)_宁津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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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管某某盗窃案)_武城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管某某盗窃案)_武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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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张某等)(公开版)_宁津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张某等)(公开版)_宁津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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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盗窃案)_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盗窃案)_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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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盗窃案)_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盗窃案)_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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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盗窃案)_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盗窃案)_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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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董某某盗窃案)_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董某某盗窃案)_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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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董某甲盗窃案)_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董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被盗财物均被追回,已取得被害方谅解,具有自首情节,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且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董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8月28日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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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孙家可)(公开版)_山东省宁津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孙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具有坦白、退赃,取得被害单位谅解的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第二百九十条的规定,决定对孙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德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宁津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宁津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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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法宝盗窃案)_夏津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杨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其主动将被盗车辆归还,并在现场等候民警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涉案车辆已发还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作案时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可从轻处罚;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罚;且无违法犯罪前科。综上,被不起诉人杨某某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决定对其作不起诉(相对)决定。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4月23日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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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庆云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王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到案后如实供述的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其作案时刚满18周岁,盗窃手机系临时起意,主观恶性较小,系初犯、偶犯;涉案数额2563元,刚刚达到追诉标准,且案发后该手机已发还被害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庆云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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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张某某)(公开版)_山东省宁津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张某某)(公开版)_山东省宁津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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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王某)(公开版)_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王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获得谅解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德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临邑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临邑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7日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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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刘某某)(公开版)_宁津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刘某某)(公开版)_宁津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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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田某某、张某某盗窃案)_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田某甲、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田某甲、张某某具有坦白情节,已退赃、且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均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之规定,可以免除刑罚。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田某甲、张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德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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