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9
尘埃
本院认为,被告人赵天元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天元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认罪,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赵天元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审 判 长 赵广海
代理审判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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