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王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超速行驶肇事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考虑被告人王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对其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出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审判员  杨志宏 书记员 ...

阅读更多...

张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交通法规,无证驾驶货运电动三轮车载客、未保持安全车速在道路上行驶,车辆转弯时因采取措施不当导致车辆侧翻,致一乘坐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能够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调解协议,并取得谅解,又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情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对其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及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 ...

阅读更多...

窦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窦某违反交通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肇事,致一人死亡及三人受伤,且在肇事后驾车逃逸,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后被告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能够与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又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赔偿并取得谅解及有自首情节等,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对其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及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窦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阅读更多...

李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违反交通法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肇事,致一人死亡及一人受伤,且在肇事后弃车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后被告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能够与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又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取得谅解及有自首情节等,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对其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及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阅读更多...

额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额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车速,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是自首,对其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案发后又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各项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等,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对其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额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缓刑考验期限 ...

阅读更多...

王某、厚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驾驶与其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辆(逾期未经年检)拖拽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挂车肇事,致二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被告人厚某指使王某驾驶与其准驾车型不符,且未经年检的车辆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二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鉴于二被告人被口头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案发后能够与被害人近亲属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对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进行了充分赔偿,并取得谅解,可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综合二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悔罪表现、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等情节,从教育挽救及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出发,决定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对二被告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对其宣告缓刑。对被告人王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及第三款之规定 ...

阅读更多...

扎鲁特旗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交通安全法规,驾驶存在安全技术隐患的机动车辆肇事,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主动拨打“110”报警电话后在现场等候公安人员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对被害人积极进行救治,且能够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又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取得谅解及自首情节等,对被告人李某从轻处罚。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对其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

阅读更多...

被告人李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机动车辆肇事,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主动报案后在现场等候公安人员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能够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调解协议,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又可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取得谅解及自首等情节,对被告人李某从轻处罚。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对其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款 ...

阅读更多...

被告人程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程某违反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机动车辆肇事,致三人死亡,负事故同等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在现场等候公安人员处理,在公安人员对其抓捕时无抗拒行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害人所在单位能够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被告人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又可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取得谅解及自首情节等,对被告人程某从轻处罚。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对其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

阅读更多...

被告人宋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宋某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无证醉酒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肇事,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未充分对被害人近亲属进行民事赔偿,应对其酌情从重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宋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6月10日起至2015年8月9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审判长 杨玉宝审判员 陈光飞人民陪审员 董桂花 ...

阅读更多...

被告人马某某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马某某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无证驾驶机动车辆肇事,造成二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二被害人近亲属与白某某能够达成赔偿协议,且被告人与二被害人系亲属关系,并取得二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有悔罪表现,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马某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社会危害程度等情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对其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马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限 ...

阅读更多...

被告人曹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曹某违反交通安全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肇事,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与被害人近亲属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可对其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达成和解等情节,对被告人曹某从轻处罚。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对其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第一款  第二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

阅读更多...

被告人陈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机动车辆肇事,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在现场等候公安人员处理,在公安人员对其抓捕时无抗拒行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能够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又可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取得谅解及自首情节等,对被告人陈某从轻处罚。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对其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

阅读更多...

应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应某违反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机动车辆肇事,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主动报案后将被害人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在接受公安人员传唤时无抗拒行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能够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充分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又可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取得谅解及自首情节等,对被告人应某从轻处罚。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对其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

阅读更多...

玉某交通肇事罪减刑刑事裁定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罪犯玉某在服刑期间,积极接受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鉴于其民事赔偿未履行,执行机关已对其减刑幅度从严掌握,故呈报减刑幅度适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罪犯玉某的刑期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减刑后应执行的刑期自2012年8月19日起至2015年8月18日止)。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白宏楠 审判员  萨茹拉 审判员  吴 波 书记员:金龙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