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王某某与王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王某某与王某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理应恪守。上述合同签订后,王某某交付部分房款,王某某已协助王某某完成了涉案房屋的转籍过户,且王某某已经以涉案房屋办理了抵押贷款,现王某某要求王某某给付剩余房款20万元的诉请,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因案涉房屋已经方正县人民法院判决在王某某届期不偿还贷款本息的时,以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方式进行处理,且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故涉案房屋的交付问题本院不予处理。王某某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放弃相应诉讼权利,本院依法缺席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