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被告人许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予支持。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被告人许某依法应在上述幅度内量刑。鉴于被告人许某被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故可对其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 ...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