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9
尘埃
本院认为,被告人吴某驾驶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且在发生事故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上诉人吴某有自首情节,且其亲属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第一款 第(二)项 之规定,判决如下:一、维持杏花岭区人民法院(2015)杏刑重字第1号刑事判决第二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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