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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雪某交通肇事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2021-07-2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上诉人宋雪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车辆未遵循右侧通行的规定,且肇事后逃逸,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确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上诉人宋雪某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亲属向部分被害人赔偿经济损失,取得了部分被告人的谅解,一审法院根据以上情节,已经对上诉人宋雪某依法从轻处罚,故上诉人宋雪某提出,原审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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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对被害人家属进行了经济赔偿,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酌情对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即自2014年6月4日起至2015年6月3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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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王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可从轻处罚。案发后,王某某的家属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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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家志交通肇事罪刑事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浦家志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浦家志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浦家志自愿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获得被害人谅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故依法对被告人浦家志从宽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浦家志犯交通肇事罪,免予刑事处罚。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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