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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与邢台卓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一)关于赔偿责任。本案本院依据已生效的(2018)冀0502民初1266号民事判决书确认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卓某建筑有限公司之间为雇佣关系。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又原告在施工过程中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也未尽安全、谨慎注意义务,在施工过程中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过失,对其自身损伤亦存在过错,应对自身伤害承担相应责任,据此,结合本案实际,本院确定被告卓某建筑有限公司承担原告损失95%的赔偿责任;(二)原告损失的计算。根据本院认定的事实及查明情况,参照河北省2018年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本案中原告张某某的损失依法计算为:1、医疗费50,281.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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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某某与沙河市南高红某联合车队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一、关于原告主张解除劳动关系。本案原、被告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由沙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5)沙劳人裁字第8号仲裁裁决书、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冀伤险认决字【2015】05001101号《认定工伤决定书》、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法院(2016)冀0502行初29号行政判决、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冀05行终370号行政判决予以确认,对原告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的主张,本院予以支持。二、对原告诉请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根据《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并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伤情严重或者有特殊情况的,经设区的市或者省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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