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本案,籍润魁主张债权存在,举出“欠据”一张,已完成举证责任。籍柏某村村民委员会主张该欠据是附条件的,但举不出充足证据加以证明,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一审判决并无不妥,上诉人上诉理由不成立,其请求本院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一款 第(一)项 的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武安市午汲某某柏某村村民委员会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院认为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本案,籍润魁主张债权存在,举出“欠据”一张,已完成举证责任。籍柏某村村民委员会主张该欠据是附条件的,但举不出充足证据加以证明,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一审判决并无不妥,上诉人上诉理由不成立,其请求本院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一款 第(一)项 的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武安市午汲某某柏某村村民委员会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院认为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本案,籍润魁主张债权存在,举出“欠据”一张,已完成举证责任。籍柏某村村民委员会主张该欠据是附条件的,但举不出充足证据加以证明,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一审判决并无不妥,上诉人上诉理由不成立,其请求本院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一款 第(一)项 的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武安市午汲某某柏某村村民委员会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院认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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