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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无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造成1人死亡,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危害了国家的交通运输安全,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刑罚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刘某案发后,明知他人报警并在事故现场等待公安机关处理,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其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取得谅解,故予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确有悔罪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可适用缓刑。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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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无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驾驶资格驾驶无牌证机动车辆,造成1人重伤的交通事故,其行为危害了国家的交通运输安全,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刑罚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属未成年人犯罪,且到案后如实供述,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故予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王某某确有悔罪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可适用缓刑。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十七条  第一、三款、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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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树坤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高树坤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悬挂其他车辆号牌的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造成1人重伤的交通事故,且在发生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其行为危害了国家交通运输安全,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高树坤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对被告人应予刑罚处罚。被告人高树坤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尽其所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的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予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高树坤确有悔罪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可适用缓刑。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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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某无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没有停车让行发生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的后果,危害了国家的交通运输安全,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对被告人赵某某应予刑罚处罚。被告人赵某某肇事后立即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并取得谅解,予以从轻处罚。因被告人赵某某确有悔罪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可适用缓刑。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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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梁某某无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忽视瞭望,未确保安全驾驶,造成1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其行为危害了国家的交通运输安全,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梁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对被告人应予刑罚处罚。被告人梁某某系自首,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并已得到对方的谅解,故予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梁某某确有悔罪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可适用缓刑。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梁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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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代某无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在相应车道内超速行驶及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行为,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危害了国家的交通运输安全,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刑罚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代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代某肇事后能够主动报案并在现场接受处理,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视为自首,其积极赔偿被害人孙某某亲属以及两位被害人的各项经济损失且得到谅解,有悔罪表现,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故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过失犯罪,系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各项损失,取得谅解,请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意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予以采纳。综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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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于某某无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造成2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且在发生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危害了国家的交通运输安全,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刑罚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于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于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赔偿死亡人部分经济损失,交通肇事后逃逸且酒驾,上述情节在量刑时予以综合考虑。被告人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如实供述,赔偿被害人家属部分经济损失的辩护意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采信。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于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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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无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辆造成1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危害了国家的交通运输安全,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对被告人应予刑罚处罚。被告人王某系自首,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及大连市沙河口区园林管理处树木、绿地损失,并已得到对方的谅解,故予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王某确有悔罪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可适用缓刑。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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