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侵犯了公共交通运输安全,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沙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某犯交通肇事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杨某无驾驶资格、驾驶无号牌机动车,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杨某自愿认罪,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具体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一款 第(一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侵犯了公共交通运输安全,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沙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犯交通肇事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李某无驾驶资格、驾驶无号牌机动车,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且本案已达成刑事和解,对其依法可从轻处罚并可适用缓刑。根据本案的具体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款 、第三款 、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侵犯了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和安全,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沙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某犯交通肇事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陈某在发生事故后拨打急救电话、报警并保护现场,系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其已赔偿被害方并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可适用缓刑。根据本案的具体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六十二条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胡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侵犯了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和安全,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本案的量刑情节有:被告人胡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其与被害人近亲属已达成刑事和解并履行,可从宽处罚并可依法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款 、第三款 、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二条 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郭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侵犯了交通运输安全,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沙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郭某犯交通肇事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郭某在明知已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为逃避法律追究,躲避在家,其行为构成交通运输后肇事逃逸,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郭某交通运输后肇事逃逸予以支持。被告人郭某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明知是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而驾驶,均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郭某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均可酌情从轻处罚并可依法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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