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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某某与高某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原告为被告向沧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借款27000元,被告已偿还原告6000元,被告尚欠原告21000元,被告在庭审中亦对拖欠原告21000元的事实予以认可,故本院对原告要求被告偿还欠款21000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21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3元,由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周宝康 书记员:田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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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某某、程真真等与肖某某等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本案系原告不服沧县人民法院执行异议裁定书,在裁定书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其诉讼请求为解除沧州市新华区的查封。本案争议焦点是原告对查封的位于沧州市新华区是否拥有所有权。根据本院查明的事实,原告为证实其主张,提交了马洪录、张保歧与尹某某2018年6月23日、2018年7月5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和沧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及张保歧、尹某某、程真真向沧县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缴纳财产转让所得税等税费票据和张保歧与尹某某、程真真向沧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沧州市新华区转让申请书和尹某某、程真真办理沧州市新华区房屋转移登记以及收款收条和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据及证人吴某出庭证言证实二原告通过合法方式购买了涉案房屋并按照合同约定向经被告张保歧授权同意的第三人马洪录支付了涉案房产的房款,并由原告和被告张保歧向沧县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缴纳了涉案房屋的财产转让所得税、房屋买卖契税等税费,同时在沧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沧州市新华区转移登记。此外,第三人马洪录当庭也认可通过吴某向郭换账户支付涉案房屋的剩余房款64万元。因此,位于沧州市新华区的所有权人为原告尹某某、程真真。原告尹某某、程真真对本案争议财产具有实际所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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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某与沧州达成燃气有限公司、鄢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本案中,原告周某某在与被告鄢某某签订借款协议时,被告鄢某某系沧州达成燃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唯一股东,享有对公司的完全控制权和经营管理权。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上明确载明“沧州达成燃气有限公司鄢某某借周某某现金50000元”,并有鄢某某的签名,在鄢某某提交的个人记载的账目(复印件)中也有该笔借款的记载,被告沧州达成燃气有限公司当庭虽然不认可鄢某某提交的该复印件证据,但认可鄢某某个人记载的账目,也认可公司以鄢某某个人记载的沧州达成燃气有限公司账目作为审计基础,作出了审计报告。本院为核实鄢某某提交的个人记载的账目(复印件)的真实性,于2019年1月23日书面通知沧州达成燃气有限公司提交以鄢某某个人记载的沧州达成燃气有限公司账目作为审计基础,作出了审计报告的账目原件和审计报告原件。沧州达成燃气有限公司在限期内提交了审计报告原件,但并未提交鄢某某个人记载的沧州达成燃气有限公司账目原件,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且根据被告沧州达成燃气有限公司提交的沧州达成燃气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载明,沧州达成燃气有限公司资金使用情况是通过鄢某某开通的两个个人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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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某与吕某某、吕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被告向原告借款,事实清楚,原、被告对形成借条之前的借款数额及利率说法不一致,也无证据证实,但被告向原告借款是事实,并于2010年7月14日双方对借款进行了重新确认,并出具了借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应及时偿还原告借款及利息。被告提供的2010年7月14日以前偿还的5笔借款已经履行完毕,与本案无关联性,本院不再处理。2010年7月14日以后偿还的6笔借款共计105000元,其中2010年10月16日还款的20000元、2010年11月30日还款20000元、2011年1月29日还款的10000元,共计50000元,收条中均注明收到的是利息,应视为偿还的为利息。其余的55000元应视为偿还的是本金,应从借款本金数额中予以扣除,本金为461360元。因原、被告对是否约定利息有争议,但从双方的还款数额中可以看出对利息是有约定的,只是约定的利息有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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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昭明与白天佐、白金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合法的债权债务应予保护。本案中,原告提交的银行转账凭证、借款合同,被告白天佐也无异议,故本院对原、被告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予以确认。原告提交的借款合同载明该笔借款的借款人系被告白天佐、白金、张建梅,被告白天佐称借据上签名的“白天佐”与“白金”系同一人,并有两个身份证,且对原告主张的尚欠19万元借款未偿还的事实也无异议,故本院对被告白天佐及被告白金系同一人的事实予以确认,被告白天佐(白金)、张建梅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还款义务。原告主张借款利息,按月息15‰计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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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某某与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刘某某为原告出具的《保证》写明山东天元公司回款100000元,给老谢(即本案原告谢某某)40000,还欠60000元,该《保证》系被告刘某某本人出具,并且,原、被告均认可《保证》中的“给老谢4万”,该笔40000元还款亦是由被告刘某某通过个人账户向原告转账支付,故本院依法认定本案欠款行为系被告刘某某的个人行为,原告与被告之间已形成债权债务关系,被告应对保证中的欠款承担偿还责任。被告辩称本案所涉60000元借款已经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偿还完毕,但根据原告提交的240000元的借条,结合被告提交的债权转让协议和转账凭证,应认定原告与被告以及被告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沧州市金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之间的240000元及相应利息的债务结算完毕,但被告并未提供证据证明该笔240000元的债务的结算包含本案所涉的60000元欠款,即不能证明与本案有关联性,故对被告的辩称,本院不予支持,被告应对保证中的60000元欠款承担偿还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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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智某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路诚鸿达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等与中金国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郑某某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0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本案中,案外人仅提供房屋购买合同,但房屋登记机关尚未核准登记,异议房产权属并未发生变更。本案异议房产权属仍属于被执行人博达沧州分公司。且案外人杨某某未提供房款支付凭证,不能证实支付的价款已超过合同约定价款的百分之五十。……裁定如下:驳回案外人杨某某的异议申请。……”致涉讼。  2018年3月28日,三原告已分别将涉案股权变更登记至被告中金国泰公司名下。  2019年8月22日,沧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向本院出具《复函》,载明:在我中心《沧州房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显示贵单位(2018)沪0106民初41368号《调查函》中涉案房产的网签信息状态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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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智某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路诚鸿达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等与中金国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郑某某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0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本案中,案外人仅提供房屋购买合同,但房屋登记机关尚未核准登记,异议房产权属并未发生变更。本案异议房产权属仍属于被执行人博达沧州分公司。且案外人杨某某未提供房款支付凭证,不能证实支付的价款已超过合同约定价款的百分之五十。……裁定如下:驳回案外人杨某某的异议申请。……”致涉讼。  2018年3月28日,三原告已分别将涉案股权变更登记至被告中金国泰公司名下。  2019年8月22日,沧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向本院出具《复函》,载明:在我中心《沧州房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显示贵单位(2018)沪0106民初41368号《调查函》中涉案房产的网签信息状态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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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智某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路诚鸿达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等与中金国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郑某某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0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本案中,案外人仅提供房屋购买合同,但房屋登记机关尚未核准登记,异议房产权属并未发生变更。本案异议房产权属仍属于被执行人博达沧州分公司。且案外人杨某某未提供房款支付凭证,不能证实支付的价款已超过合同约定价款的百分之五十。……裁定如下:驳回案外人杨某某的异议申请。……”致涉讼。  2018年3月28日,三原告已分别将涉案股权变更登记至被告中金国泰公司名下。  2019年8月22日,沧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向本院出具《复函》,载明:在我中心《沧州房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显示贵单位(2018)沪0106民初41368号《调查函》中涉案房产的网签信息状态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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