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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蒋某某忽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超载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蒋某某在事故发生后主动拨打报警电话,并积极救助被害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蒋某某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亲属的各项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款  、第三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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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忽视道路交通安全,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某在事故发生后,积极救助被害人,并于案发当晚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某在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款  、第三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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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徐某忽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徐某在案发后积极对被害人进行施救并报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双方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部分已达成赔偿协议,被告人徐某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款  、第三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徐某犯交通肇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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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忽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严重超载车辆,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二级,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王某主动报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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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崔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饮酒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受伤,损伤程度为一项重伤二级,三项轻伤一级,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崔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崔某某在其亲属的帮助下赔偿被害人的各项经济损失,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崔某某犯交通肇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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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忽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杨某案发后主动拨打报警电话并积极救助被害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杨某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杨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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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查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查某在案发后主动报案、积极救助被害人,且在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查某在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依法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查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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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刑事二审裁定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原判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正确,量刑适当。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五条、第三百零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上诉人范某某撤回上诉。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法院(2016)灵刑初字第266号刑事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郭          鹏 审判员 杨巧玲代理审判员李鹏程 书记员:李 世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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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滕某某忽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后逃逸,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滕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滕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滕某某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认罪态度好,可依法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滕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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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忽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行经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未降低行驶速度,且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杨某案发后主动报案并在现场等待,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杨某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可依法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杨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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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闫某某忽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闫某某案发后主动报案并积极救治被害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闫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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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维新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黄维新无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黄维新在案发后明知他人报案并在现场等待,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黄维新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黄维新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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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某甲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史某甲忽视道路交通安全,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史某甲肇事后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史某甲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款  、第三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史某甲犯交通肇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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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刑事二审裁定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法院(2016)宁0181刑初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二、发回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李 刚 审 判 员  杨巧玲 代理审判员  李鹏程 书记员:刘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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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金某忽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未按操作规范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且在案发后逃离事故现场,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金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金某在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依法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金某的辩护人李沛东的辩护意见成立,依法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金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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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致被害人刘某某受伤,损伤程度属重伤一级,且被告人黄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黄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第二款  第(二)项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黄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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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孙某忽视道路安全法规,驾驶车辆未降低行驶速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的严重后果,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孙某案发后主动救治被害人,抓捕时无抗拒行为,到案后如实供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孙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经济损失,并达成赔偿协议,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款  、第三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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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姚某某无视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姚某某案发后主动报案,并积极救助被害人,且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依法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姚某某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依法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款  、第三款  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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