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其公诉意见予以采纳。被告人赵某某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对其从轻处罚。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第十六条、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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