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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梁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梁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梁某某自愿认罪,其家属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部分损失,并获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经本院委托社区矫正机构审前调查,被告人梁某某符合非监禁刑适用条件,综合本案的事实及情节,本院依法对被告人梁某某判处缓刑,交由社区矫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梁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书面上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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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高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高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重伤,肇事后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高某有赔偿谅解情节,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高某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且其所在社区同意对其进行社区矫正,故依法对其适用缓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高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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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郭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郭某某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对于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被告人,方可认定为自首,但被告人郭某某肇事后并未完全履行上述法定义务,故其事后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自首,检察机关认定其构成自首的意见本院不予采纳。被告人郭某某认罪态度较好,且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有悔罪表现,且其所在社区愿意对其进行社区矫正,依法可以判处缓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郭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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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郝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郝某某驾驶机动车车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郝某某认罪态度较好,且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有悔罪表现,其所在社区愿意对其进行社区矫正,本院依法对被告人郝某某判处缓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郝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本院认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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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郭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使发生一人死亡,一人受轻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郭某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有悔罪表现,且其所在社区愿意对其进行社区矫正,依法对其判处缓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郭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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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回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回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不合格的机动车辆上路行驶,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回某某系自首,可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回某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回某某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且其所在社区愿意对其进行社区矫正,依法对其判处缓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回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书面上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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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刘某甲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甲违反交通运输法规,致使发生二人死亡,一人受伤,双方车辆损坏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驾驶无号牌车辆违法载物,酌情从重处罚。承德瑞丰盛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被告人刘某甲家属与被害人冯某某、刘某丙家属达成赔偿协议,赔偿了各项损失,被害人家属对被告人刘某甲的行为表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且其所在社区愿意对其进行社区矫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刘某甲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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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刘某甲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甲驾驶机动车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刘某甲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甲家属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被害人家属各项损失得到赔偿,被害人家属对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甲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且其所在社区同意对其进行社区矫正,故依法对其适用缓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刘某甲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第二日起十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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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项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项某某驾驶机动车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项某某驾驶无号牌车辆超载行驶,酌情从重处罚。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已得到赔偿,被害人家属对被告人项某某表示谅解,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的到案情况、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且被告人所在社区同意对其进行社区矫正,故对被告人适用缓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项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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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焦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焦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焦某某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焦某某的家属对被害人家属进行了经济补偿,被害人家属对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可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焦某某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且其所在社区愿意对其进行社区矫正,依法对其判处缓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焦某某犯交通肇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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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某县人民检察院起诉刘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造成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刘某有投案情节,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已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取得被害方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本案的事实和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刘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2月19日起至2014年4月18日止。)如不服本判决,自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上诉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上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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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甲驾驶机动车辆,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造成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甲在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系肇事后逃逸。其当庭自愿认罪,案发后已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得到被害方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甲已认罪、悔罪,适用缓刑后不致再危害社会,可对其处以缓刑。综合本案的事实和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某甲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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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一人重伤的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杨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杨某积极救治被害人,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取得被害方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本案的事实和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杨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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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驾驶机动车辆,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造成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事故发生后被告人陈某当庭自愿认罪,已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认罪、悔罪,适用缓刑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综合本案的事实和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陈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自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上诉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上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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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驾驶机动车辆,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造成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刘某有投案情节,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被告人刘某已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认罪、悔罪,适用缓刑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综合本案的事实和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刘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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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甲驾驶机动车辆,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造成一人重伤的交通事故,负事故主要责任,且事故发生后被告人王某甲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甲有投案情节,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被告人王某甲已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甲认罪、悔罪,适用缓刑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综合本案的事实和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某甲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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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戴某甲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戴某甲用砖致二被害人轻伤,系持凶器作案,可酌情从重处罚;该案系民间矛盾引发,戴某甲在案发后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并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戴某甲已认罪、悔罪,处以缓刑后不致再危害社会,可处以缓刑。综合本案事实和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戴某甲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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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史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史某某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史某某与被害人家属已达成协议,被害人家属对被告人史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被告人史某某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且其所在社区同意对其进行社区矫正,故依法对其适用缓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史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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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叶某叶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叶某叶某驾驶机动车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交通肇事后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叶某叶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的家属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全部损失,并获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依法可对其酌定从轻处罚。经本院委托社区矫正机构审前调查,被告人叶某叶某符合非监禁刑适用条件,综合本案的事实及情节,本院依法对被告人叶某叶某判处缓刑,交由社区矫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叶某叶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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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李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某某无驾驶机动车辆资格,饮酒后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酌定从重处罚。被告人李某某具有犯罪前科,酌定从重处罚。据此,本院为维护正常交通秩序,保障公共交通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李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0月7日起至2019年4月6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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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赵某甲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赵某甲驾驶机动车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五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是因被告人赵某甲的犯罪行为所致,被告人赵某甲应依法予以赔偿。对于五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被告人赵某甲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死亡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的主张,本院予以支持。因被告人赵某甲负事故主要责任,故超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部分,由被告人赵某甲按80%责任比例予以赔偿。对于五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主张的医疗费用,其提供的证据合计金额为186149.50元,本院予以认定。其主张的其余部分医疗费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因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供的用以证实护理费用的证据存在瑕疵,故本院依法确认。对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要求,缺乏法律根据,本院不予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的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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