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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_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_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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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余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_岱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余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_岱山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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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余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_岱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余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_岱山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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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凌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_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凌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_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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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_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_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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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徐某某、浙江某某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徐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较轻,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徐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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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舟山市某某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_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李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较轻,有自首情节,且已补缴全部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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