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后果,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王某自动到案后如实供述事故发生经过,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及认定其系自首,有赔偿、谅解量刑情节之观点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王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经审前社会调查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适用缓刑。综上,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事故发生后,被告人王某拨打了报警电话并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亲属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亦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王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参考社区矫正机构建议对其适用非监禁刑的意见,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胡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公共交通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胡某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已赔偿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属少部分经济损失,依法可从轻处罚。其辩护人辩称的被告人胡某有自首情节,且已赔偿部分损失,建议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观点成立,本院予以采信。但其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胡某具有悔罪表现,支付了部分赔偿款,且肇事车辆投有足额保险可以赔付,建议对其判处非监禁刑的量刑意见,综合考虑本案的事实、情节和社会影响,被告人目前对被害人家属仅赔偿极少部分损失,以及未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等诸多因素,本院认为不宜对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综上,依照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贾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贾某事发后拨打了120电话积极抢救伤者,自动投案并在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贾某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刑事和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依法亦可从轻处罚。其辩护人辩称的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且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之观点均能成立,本院予以采信。根据被告人贾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参考社区矫正机构建议对其适用非监禁刑的意见,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全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公共交通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全某主动报案,并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害人亲属除依法能获得保险公司赔偿的经济损失外,其余损失已与被告人及其家属达成协议,被告人及其家属已支付了被害人亲属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亦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全某的辩护人辩称的被告人全某有自首情节,当庭自愿认罪,态度较好,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建议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观点成立,本院予以采信。根据被告人全某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汪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汪某事故发生后积极施救,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汪某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调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依法亦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汪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参考社区矫正机构建议对其适用非监禁刑的意见,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吴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公共交通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吴某事发后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吴某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依法亦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吴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参考社区矫正机构建议对其适用非监禁刑的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甲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公共交通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某甲明知是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依法可酌定从重处罚。事发后,其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甲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张某甲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参考社区矫正机构建议对其适用非监禁刑的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朱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公共交通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采信。案发后被告人朱某主动报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其辩护人辩称的被告人朱某系自首、赔偿了被害人部分损失,有从轻处罚情节的观点成立,本院予以采信。但综合考虑本案被告人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的严重性以及被告人仅赔偿了死者家属及被害人少部分经济损失等因素,应酌情予以从重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一人重伤,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采信。被告人张某某肇事后在现场等候民警到场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某已赔偿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属部分损失共计人民币十五万五千元,并已实际履行,取得了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其辩护人辩称被告人张某某有自首情节,当庭自愿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建议从轻处罚的辩护观点成立,本院予以采信。经社会调查,被告人张某某犯罪前无违法犯罪记录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郭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公共交通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并在肇事后逃逸。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及认定郭某系肇事逃逸的观点成立,本院予以采信。其辩护人辩称被告人郭某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较好,建议从轻处罚的辩护观点成立,本院予以采信。根据被告人郭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第二条 第一款 第(一)项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曾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曾某在事发后为逃避法律追究,找人冒充肇事司机,应当认定为肇事后逃逸。但其在事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且其真诚悔罪并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调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曾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参考社区矫正机构建议对其适用非监禁刑的意见,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方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公共交通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方某主动报案,并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害人亲属除依法能获得赔偿的经济损失外,被告人支付了被害人家属补偿款近五万元,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亦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方某的辩护人辩称的被告人方某有自首情节,当庭自愿认罪,态度较好,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建议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观点成立,本院予以采信。根据被告人方某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参考社区矫正机构建议对其适用非监禁刑的意见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卢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公共交通道路上醉酒、无驾驶资格驾驶无牌证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的妻子及时报警,卢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且与被害人张某乙亲属达成调解协议,已赔偿被害人张某乙损失共计人民币二十六万元,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辩护人辩称被告人卢某有自首情节,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建议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观点成立,本院予以采信。综上,根据被告人卢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杨某事发后即拨打电话报警,自动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杨某真诚悔罪并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调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杨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参考社区矫正机构建议对其适用非监禁刑的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的后果,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及认定杨某有自首情节的观点成立。被告人杨某的辩护人提出的杨某系初犯,有自首情节,赔偿了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悔罪态度好,建议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观点成立,本院予以采纳。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杨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刑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田某甲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三人受伤,四车受损的严重后果,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田某甲在事故发生后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候,归案后又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应当认定为自首,且赔偿了死者亲属和被害人的大部分经济损失,依法可以从轻或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田某甲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同时认定被告人田某甲有自首情节之观点成立。关于被告人田某甲的辩护人辩称的田某甲有自首情节,且赔偿了死者亲属及伤者的大部分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无前科,有悔罪表现之观点均能成立,本院予以采信。本院根据被告人田某甲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涂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涂某在事故发生后未离开现场,归案后又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应当认定为自首,且赔偿了死者亲属的全部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或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涂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事实清楚,罪名成立。经审前社会调查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适用缓刑。本院根据被告人涂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项之规定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陶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后果,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陶某自动到案后如实供述事故发生经过,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陶某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及认定其系自首,有赔偿谅解量刑情节之观点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陶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经审前社会调查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适用缓刑。综上,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某在事发后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积极抢救伤者,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故其辩护人辩称的被告人张某案发后积极施救,有自首情节,且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亲属谅解,建议对其从轻处罚之观点成立,本院予以采信。根据被告人张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卜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卜某事发后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卜某真诚悔罪并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调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依法亦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卜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参考社区矫正机构建议对其适用非监禁刑的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甲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某甲事发后在明知他人报警的情况下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甲真诚悔罪并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调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依法亦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李某甲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参考社区矫正机构建议对其适用非监禁刑的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覃某在公共交通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驾驶无牌证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重伤的后果,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现场照片、现场勘查笔录及被害人陈述均证明事故发生时被告人覃某驾驶货车驶向对向客车车道,故对被告人覃某辩称车祸发生时客车驶向其所在车道之观点,本院不予采信。被告人覃某案发后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同时认定其有自首情节的观点成立,本院予以采纳。综合考虑被告人覃某在事故中所负责任及事故发生后的态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并在肇事后逃逸。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及认定刘某某系肇事逃逸的观点成立,本院予以采信。被告人刘某某及其辩护人辩称,刘某某在事故发生后将受害人送往医院救治,因为筹钱离开医院,并非肇事后逃逸的观点,本院认为,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刘某某虽然将被害人送往医院,但明知发生交通事故,无故不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理而弃车离开,且在被抓获前一直未主动归案接受处理,其客观行为反映出其主观心态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故应当认定为肇事后逃逸,被告人刘某某及其辩护人的上述辩护观点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被告人刘某某当庭自愿认罪,态度较好,且归案后其家属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大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胡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公共交通道路上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并在肇事后逃逸。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胡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发生交通事故经过,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胡某及其近亲属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调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胡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参考社区矫正机构建议对其适用非监禁刑的意见,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毛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公共交通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毛某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自动投案并在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毛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毛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参考社区矫正机构建议对其适用非监禁刑的意见,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公共交通道路上无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采信。案发后被告人刘某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且其已赔偿被害人亲属全部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其辩护人辩称被告人有自首情节,当庭自愿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建议从轻处罚的辩护观点成立,本院予以采信。根据被告人刘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参考社区矫正机构建议对其适用非监禁刑的意见,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郭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公共交通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采信。被告人郭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应当酌情从重处罚。案发后被告人郭某主动报案,并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已赔偿被害人亲属少部分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但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郭某愿意赔偿被害人亲属损失,建议对被告人郭某处以非监禁刑的量刑意见,综合考虑本案的事实、情节和社会影响,以及目前对被害人亲属仅赔偿少部分损失等诸多因素,本院认为不宜对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根据被告人郭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汪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公共交通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并在肇事后逃逸。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及认定汪某系肇事逃逸的观点成立,本院予以采信。被告人汪某系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可酌情从重处罚。事发后被告人汪某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应当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汪某与被害人郭某近亲属及被害人段某达成调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郭某近亲属及被害人段某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近亲属及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其辩护人辩称的被告人汪某有自首情节,且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较好,家属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及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建议从轻处罚的辩护观点均能成立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卢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公共交通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卢某肇事后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卢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其辩护人辩称被告人卢某系初犯、偶犯,过失性犯罪,并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的辩护观点均能成立,本院予以采信。根据被告人卢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参考社区矫正机构建议对其适用非监禁刑的意见,依照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陈某在事故发生后拨打报警电话并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和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陈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参考社区矫正机构建议对其适用非监禁刑的意见,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温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温某事发后主动报警,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温某与被害人的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温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参考社区矫正机构建议对其适用非监禁刑的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蔡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公共交通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蔡某事发后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蔡某真诚悔罪并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家属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依法亦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蔡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参考社区矫正机构建议对其适用非监禁刑的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公共交通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杨某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杨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因本案中被害人曾某丙乘坐曾某甲无证驾驶的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未善尽安全注意义务,存在一定过错,可对被告人杨某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杨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参考社区矫正机构建议对其适用非监禁刑的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梁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公共交通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梁某肇事后在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应视为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梁某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调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梁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参考社区矫正机构建议对其适用非监禁刑的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赵某甲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公共交通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赵某甲无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可酌情从重处罚。但其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应从轻处罚;其真诚悔罪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亦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赵某甲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参考社区矫正机构建议对其适用非监禁刑的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公共交通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采信。被告人王某肇事后在现场等候民警到场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及其家属赔偿了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亦可酌情从轻处罚。经社会调查,被告人王某犯罪前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一定的监管条件,适用非监禁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社区矫正机构同意接受对王某进行监管,被告人王某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可以适用缓刑。根据被告人王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