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原审被告人韩某犯交通肇事罪一案二审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原审被告人韩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二人重伤,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该案刑事部分已发生法律效力。上诉人对受害第三者进行的赔偿,是基于与投保人签订的保险合同而进行的赔偿,第三者得到赔偿是基于与肇事司机的侵权行为,故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市分公司所提被告人无证驾车,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的上诉理由,没有法律依据,不能成立,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原判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审判长 :潘成铁审判员 :全新审判员 :张栋松 书记员: :张禹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