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8次会议讨论通过) 关键词 恶意违约 申请减少违约金 诚实信用原则 参阅要点 违约方为解除对己方财产的保全措施,在诉讼中签订和解协议并承诺高额违约金,在己方财产被解除保全措施后违约方不履行和解协议约定的义务,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违约方在和解协议违约金纠纷诉讼中申请减少违约金,法院可以不予支持。
阅读更多...2014年,顾某应聘某电子公司,填写了《应聘登记表》,声称自己是大专学历,毕业于某科技学院,并提交了毕业证书。他还在声明中承诺所有资料真实,否则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之后,顾某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2018年,公司核查员工信息时发现,顾某的毕业证书编号查不到,学校也不在教育部认可的高校名单中。也就是说,顾某提供了虚假学历!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公司《员工手册》中“提供虚假资料可除名”的规定,解除了与顾某的劳动关系。 顾某不服,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但仲裁和法院均不支持他的请求。 法院的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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