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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恒丰园林工艺工程有限公司与赵某某、赵某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2019年6月19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冀11行再3号行政判决书,撤销了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冀伤险认决字【2016】11000565号认定工伤决定书后,关瑞芬的死亡便不能再认定为工伤。故被告要求原告给付关瑞芬死亡后的工伤保险待遇,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原告衡水恒丰园林工艺工程有限公司无需支付被告赵某某、赵某、赵旭光、彭秀兰一次性工亡补助金623900元、丧葬补助金26204.5元、医疗费530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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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李某某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上诉人磁县淘宝井巷工程建筑有限公司上诉所提李亮不属于工伤,经查,卷内现有证据对李亮属于工伤已经作出认定,上诉人未提交证据证明其上诉请求,该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劳动者所在用那个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如果劳动者已经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中应扣除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器具辅助费和丧葬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因此上诉人王某、李某某、高海芹、李鸿倡所提丧葬费仅支付差额部分与上诉人磁县淘宝井巷工程建筑有限公司所提工伤待遇赔偿属重复赔偿的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上诉人王某、李某某、高海芹、李鸿倡上诉所提抚恤金应一次性支付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上诉人王某、李某某、高海芹、李鸿倡上诉所提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使用标准不当以及贡丸职工月工资标准不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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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鄂城区长港镇人民政府诉余子安、余正文、余某劳动争议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关于本案是否属《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的问题。《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该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  第二款  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该法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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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某某、余正文等与鄂州市鄂城区长港镇人民政府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关于本案是否属《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的问题。《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该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该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以上规定表明,国家机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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