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徐某甲明知他人开设赌场而提供帮助,并从中获利,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但被抓获后如实交待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徐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17年1月20日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也已认罪、悔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扣押的手提电脑一台、票据打印机一台、赌资926元建议没收上缴国库。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19年3月7日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黄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愿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黄某不起诉。 扣押的涉案款物由雷州市公安局依法处理。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雷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28日 (院印)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周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周某某不起诉。 涉案财物均扣押在雷州市公安局。 雷州市人民检察院 (院印) 2019年10月16日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冼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冼某某不起诉。 扣押的黑色Vivo手机1部、蓝牙打票机2部及打印的私彩票据1张,由雷州市公安局依法处理。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3月13日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孙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及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孙某某不起诉。 扣押的涉案款物现由雷州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室管理。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5月7日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能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扣押的涉案款物由雷州市公安局依法处理。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湛江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雷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雷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12日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莫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但莫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综上,莫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免除刑事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莫某某不起诉。 扣押的物品均保存在雷州市公安局。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湛江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雷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陈某某利用上线人员提供出售私彩票的网络,接受投注,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的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也已认罪、悔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扣押的电脑主机一部、显示器一部、私彩票打印机一台建议没收上缴国库。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17年7月13日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黄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因其自动投案,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认罪认罚,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黄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涉案款物由雷州市公安局依法处理。 雷州市人民检察院 (院印) 2020年3月26日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梁某二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因其是从犯,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梁某二不起诉。 扣押的赌资已被雷州市公安局没收。 雷州市人民检察院 (院印) 2020年4月26日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符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非法出售彩票金额共计653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符某某不起诉。 扣押涉案物证由雷州市公安局依法处理。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17年9月25日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 被不起诉人林某某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利用网络出售私彩票,销售数额达3668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不起诉人林某某认罪态度好,自愿认罪认罚,且涉案金额较小,犯罪情节较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林某某不起诉。 雷州市人民检察院 (院印) 2020年4月29日 附:扣押的涉案款物由雷州市公安局依法处理。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叶某某在网络中充当代理、接受投注,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并具有投案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叶某某不起诉。 扣押作案工具由雷州市公安局保管,法院审判刘某某时已判决没收。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17年5月5日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陈某某明知他人开设赌场而提供帮助,并从中获利,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但被抓获后如实交待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17年1月20日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蔡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蔡某某不起诉。 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均扣押在雷州市公安局。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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