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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与张某、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财产权受法律保护。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得到赔偿。此次交通事故经顺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被告张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张某某无责任。被告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告张某系沪C×××××号小型轿车实际所有人,该车辆以被保险人杨俊义名义在被告保险公司处投有交强险,但车辆未过户,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事故车辆的使用性质及驾驶人的行驶证均为保险规定的合法状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原、被告责任明确,被告保险公司应在保险理赔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原告的各项损失。故被告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内给付原告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原告张某某住院病例显示住院期间为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2月14日,共计56天,本院对原告住院天数予以确认。医院出院医嘱中注明需加强营养,根据当地经济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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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李某某等与姚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财产权受法律保护。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得到赔偿。此次交通事故经顺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原告刘某、被告姚某负此事故同等责任,原告李某某无责任。被告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冀F×××××小型轿车在被告保险公司处投有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事故车辆的使用性质及驾驶人的驾驶证、行驶证均为保险规定的合法状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原、被告责任明确,被告保险公司应在保险理赔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被告保险公司为二原告垫付医药费17000元,本院酌定为原告李某某垫付2759.15元,为原告刘某垫付14240.85元,故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原告刘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8932.7元;被告姚某赔偿原告刘某11591.03元,原告李某某返还被告姚某垫付款1318.8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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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与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馆陶支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事故车辆冀F×××××号小型轿车在被告馆陶支公司投有车上人员责任险(驾驶员)50000元和车辆损失险124096元,均含不计免赔,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不违反我国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保险合同关系成立,应予保护。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被保险人已按约定履行了交纳保险费的义务,被告保险公司应当在被保险车辆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后,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支付相应的保险金。本次事故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证、事故车辆行驶证均为保险规定的合法状态,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本案原告王某既是该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发生交通事故时也是本次交通事故的驾驶员,故被告馆陶支公司应在保险理赔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即被告馆陶支公司应当在车上人员责任险(驾驶员)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二次手术费共计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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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荣某与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依据《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四条的规定,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被告张录中驾驶机动车与原告发生交通事故,致原告受伤,经顺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被告张录中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被告渤海财险公司是被告张录中驾驶的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人。渤海财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责任,对于原告的损失超出或不属于交强险赔偿的部分应由被告渤海财险公司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原告所主张的费用中,医疗费用责任限额项下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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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某某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满城县支公司、梁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原告损失系被告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所致,故原告之经济损失应由被告承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同时投保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机动车,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在此交通事故中,交警认定原、被告负同等责任,依据公平原则,被告承担原告经济损失50%为宜。医疗费15366.86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300元、营养费2500元共计20166.86元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医疗费限额内赔付原告10000元,剩余10166.86元按责任比例50%计算为5083.43元未超出商业三者险限额,有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限额赔付。误工费1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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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玉某与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肥乡支公司、王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告驾驶机动车造成原告受伤,原告之经济损失应由被告承担。因被告驾驶车辆在保险公司投有交强险、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30万元、不计免赔条款,故其赔偿责任应由其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同时投保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机动车,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先有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法律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诉讼费用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案件受理费、鉴定费系必要合理的费用,被告保险公司未提供相关的合同约定,所以被告保险公司应承担案件受理费、鉴定费。经本院认定的原告合法损失127009.14元未超出保险限额,故有被告泰山保险在保险限额内予以赔付原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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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雄飞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财产权受法律保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得到赔偿。此事故经顺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张立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刘雄飞无责任。张立维驾驶的冀F×××××冀F×××××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在被告保定市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险和第三者商业保险100万元,含不计免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事故车辆的使用性质及驾驶人的驾驶证、行驶证均为保险规定的合法状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原、被告责任明确,被告保定市分公司应在保险理赔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原告的各项损失。故被告保定市分公司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直接给付原告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原告主张医疗费有医疗费票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住院病案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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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某与高某、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某某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告高某驾驶机动车造成原告赵某某受伤,原告之经济损失应由被告高某承担。因被告高某驾驶车辆在保险公司投有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故其赔偿责任应由其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同时投保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险的机动车,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先有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法律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诉讼费用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案件受理费、鉴定费系必要合理的费用,被告保险公司未提供相关的合同约定,所以被告保险公司应承担案件受理费、鉴定费。综上,原告符合法律规定的损失89657.5元未超出交强险限额,由被告泰山保险承担。依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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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与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公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原告有权要求赔偿义务人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对其损失进行赔偿。原告因该事故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自行车损失,参照[河北省2016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本院对原告上述范围内符合法律规定的主张予以认定,原告主张的医疗费,被告华农保险河北分公司予以认可,且有原告提供的医疗费票据、××例等证据所证实,故本院予以确认;原告主张护理费按护理人员孟亮亮工资220元/天计算,明显超过个税起征点,且未提交完税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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