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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违章驾驶车辆,造成一人死亡的后果,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提出的适用法律意见正确,应予采纳。鉴于其自愿认罪、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陈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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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彭某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违章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提出的适用法律意见正确,应予采纳。被告人彭某某具有以下量刑情节:1、投案自首,可从轻处罚;2、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彭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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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某甲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吕某甲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违章驾驶车辆,造成一人死亡的后果,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提出的适用法律意见正确,应予采纳。吕某甲自愿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吕某甲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代理审判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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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甲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甲违章驾驶机动车辆,造成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提出的适用法律意见正确,应予以采纳。李某甲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对其从轻处罚。其已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某甲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次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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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宋某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提出的适用法律意见正确,应予采纳。案发后宋晓主动报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对其从轻处罚。其已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宋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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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甲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徐某甲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违章驾驶车辆,造成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提出的适用法律意见正确,应予采纳。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客观,予以采纳。徐某甲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对其从轻处罚。其主动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其辩护人提出的徐某甲系过失犯罪,认罪态度较好,主观恶性小,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且具有自首情节的辩护意见客观,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徐某甲犯交通肇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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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未取得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肇事后驾车逃离现场且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提出的适用法律意见正确,应予采纳。杨某某具有以下量刑情节:1、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系自首,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3、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杨某某犯交通肇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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