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黑龙江省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法律服务的需求,现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6〕611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司法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的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律师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引。 一、基本原则 (一)律师服务收费(以下简称律师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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